招标
元阳县俄扎乡2024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广源招字2024-051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骞1848762793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柏宇0873-3720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元阳县俄扎乡2024 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 施建设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广源招字 2024-05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元阳县俄扎乡2024 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 设补短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万元,招标 人为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元阳县俄扎乡2024 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 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包括:危险路段挡墙建设530.4立方米。(备注:具体要求详见磋 商文件“第五章建设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元阳县俄扎乡2024 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 施建设补短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元阳县俄扎乡2024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建设补短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书必须在 有效期内。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2022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成立供应商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 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成功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以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 规定,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14时00分到2024年11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873-37208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元阳县常青路交警大队院内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元阳县常青路交警大队院内三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广源招字 2024-051 2.项目名称:元阳县俄扎乡2024 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 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21 5.最高限价(万元):21 6.建设内容:完成元阳县俄扎乡2024 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 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包括:危险路段挡墙建设530.4立方米。(备注:具体要求详见 磋商文件“第五章建设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合同履行地点:元阳县俄扎乡阿东村委会阿东村。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达 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书必须在 有效期内。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或2022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成立供应商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 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成功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以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 规定,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4:00至2024年11月07日17: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 得少于5个工作日。 3.2地点:元阳县交警大队院内三楼(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3.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873-3720866 3.4采购文件售价(元):400元。 3.5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 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 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有效的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相关证照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的恕不办 理报名手续。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元阳县常青路交警大队院内三楼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5.2地点:元阳县常青路交警大队院内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1)元阳县俄扎乡2024 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补短板项目保证金金额:¥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7.3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 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梁骞18487627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交警大队院内三楼 联系方式:0873-3720866 邮 箱:gyzb8185@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柏宇 电 话:0873-37208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骞 电 话:184876279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交警大队院内三楼 联系人: 张柏宇 电 话: 0873-3720866 电子邮件: gyzb818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孤佃孓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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