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911093245015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辉1347619577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诗189710690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202409111457280777
招标登记编号:202409110932450152
项目名称: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招投标监管部门:蔡甸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彭辉
招标联系电话:13476195777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诗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971069020
资格预审信息
资格预审主体: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办法: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预审公示开始时间:2024-10-11 09:05:31
资格预审情况: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监理于2024-09-12 17:30至2024-9-17 17:30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至公告截止时间2024-9-17 17:30时,网上共有30家单位在网上自行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9-24 09:30止,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上传资格预审文件的有9家,完成远程签到的投标申请人有9家,完成远程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9家。2024-9-24 10:00时在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评委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9家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评审,资格预审办法为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通过得分排名的方式确定7家投标申请人成为本项目入围的投标申请人,其他2家投标申请人在排名以外,未通过、未成为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随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在获得5名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提交的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后,进行清标环节,检查出5名评委有打分错误,经监管部门核实并责令整改后,于2024年10月10日14:30时在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审,由原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5名专家评委最终通过得分排名的方式,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评审制)3.4评分及4.1.1审查结果的规定,确定8家投标投标申请人成为本项目入围的投标申请人,其他1家投标申请人在排名以外,未通过、未成为本项目投标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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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登记编号:202409110932450152
项目名称: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招投标监管部门:蔡甸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彭辉
招标联系电话:13476195777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诗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971069020
资格预审信息
资格预审主体: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办法: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预审公示开始时间:2024-10-11 09:05:31
资格预审情况:法开署贷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什湖生态治理项目监理于2024-09-12 17:30至2024-9-17 17:30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至公告截止时间2024-9-17 17:30时,网上共有30家单位在网上自行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9-24 09:30止,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上传资格预审文件的有9家,完成远程签到的投标申请人有9家,完成远程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9家。2024-9-24 10:00时在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评委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9家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评审,资格预审办法为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通过得分排名的方式确定7家投标申请人成为本项目入围的投标申请人,其他2家投标申请人在排名以外,未通过、未成为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随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在获得5名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提交的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后,进行清标环节,检查出5名评委有打分错误,经监管部门核实并责令整改后,于2024年10月10日14:30时在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审,由原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5名专家评委最终通过得分排名的方式,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评审制)3.4评分及4.1.1审查结果的规定,确定8家投标投标申请人成为本项目入围的投标申请人,其他1家投标申请人在排名以外,未通过、未成为本项目投标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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