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类】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02-230090]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06月07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13002-230090
注: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响应人应根据设计图纸和供货范围对清单进行完善。
二、采购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0000万及以上,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人应提供近五年和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个,且正常运转不低于1年(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本次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7、交货时间:2023年06月采购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下正式(盖项目公章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扫描件)需求计划,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次按期交货,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发路与中再生路交叉口西中国电建工地。
9、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以买方实际收到现场数量结算,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扣除预付款,同时支付结算设备费的30%,安装调试完成支付结算设备费的2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设备费的12%,剩余质保期结束支付结算设备费的3%。
10、保证金: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响应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响应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随机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该随机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且不计利息。
11、标书费:标书费不收费。
12、供货范围:响应人提供的起重设备应为成套装置,包含导轨,并需配备电气控制箱(包含至起重机的电线电缆)、导轨安装连接件和配套螺栓、设备安装所用的所有紧固件,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一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响应人需指导土建施工导轨预埋件预埋,提供设备安装图纸,对设备进场及安装进行报验,指导设备安装。
质保期服务要求:质保期2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
13、响应人职责:成交人应复核土建图纸是否满足设备安装要求,如不能满足设备安装尺寸要求,成交人应将二次拆除价格充分考虑到报价中。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成交后15日内提交复核资料及安装图纸,因成交人不能及时提供以上资料造成的采购人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4、技术要求:
14.1 CD、MD电动葫芦工作环境
(1) 电动葫芦钩头材质需为DG20。
(2)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功率为50Hz,电动机端电压波动范围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其中电动葫芦内部电压降不应大于5%。
(3) 电动葫芦工作环境温度一般为-20℃~40℃。
(4) 当最高温度为40℃时的相对湿度不应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在较低温度下可允许较大的湿度,例如20℃时可为90%。
14.2电动葫芦性能要求
(1) 应按使用等级和载荷状态级别,合理的选用相应工作级别的电动葫芦。
(2) 电动葫芦的结构型式、基本参数、性能及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减速器不应渗漏油。
(4) 吊钩应转动灵活,在水平面内能转动360°。
(5) 当吊钩下降,钢丝绳没有其他外力作用时,钢丝绳应能自由地从卷筒排出;GB/T3811-2008的6.3.3.3:钢丝绳中心线偏离螺旋槽中心线两侧的角度不应大于3.5°。
(6) 电动葫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各受力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7) 电动葫芦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1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在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动可靠。
(8) 带有运行机构的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下应满足如下性能要求:
1) 运行过程应无异常现象;
2) 1/200的爬坡试验应无异常现象;
3)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9)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波动±10%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10) 起升高度不应小于名义值。
(11) 吊钩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4.3起重机钢结构要求
(1) 起重机钢结构设计合理、结构优化、符合规范和标准,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工作环境;钢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安装和维护等方便与可能性。在满足需求和有关现行规范标准条件下,通过优化设计,最大限度地降低钢结构的重量。
(2) 起重机的钢结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要符合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3) 主梁、端梁等主要结构件所用的钢材均需经过预处理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4) 起重机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性,各机构能安全可靠地运行,震动、噪声、环保均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消防和安全均符合中国的现行有关标准。
(5) 起重机应把充分满足使用方的要求作为最重要的追求目标。
(6) 起重机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制图方法、尺寸、公差配合、符号等都应采用公制体系,并符合ISO现行有关标准或中国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7) 起重机的钢结构主要由主梁、端梁等组成;主梁为单主梁或主梁型箱形结构,端梁为单箱形结构。主梁、端梁材料采用Q235-B。
(8) 主梁由钢板焊接成型,钢板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刚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主要钢结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主要钢结构材料采用不低于Q235-B,使用的材料具有材质报告及相应的合格证书。
(9) 起重机钩头材质需为DG20(新中式钩头材质为34CrMo合金钢)。卷筒材质采用Q235-B。
(10) 起重机所用的高强度螺栓的强度等级不得小于8.8级。
(11) 主梁在设计制造时应考虑上拱,上拱的最大拱度应控制在跨中L/10范围内(L为起重机跨度),主梁垂直刚度应≤S/750。
(12) 主梁与端梁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方式,安全性好,强度高,确保整机精度和运行平稳。
(13) 在发运途中,金属表面要有保护措施,确保设备外观不受损坏。
14.4起重机机械部分要求
(1) 所有起重机的机械系统主要由自行式电动葫芦及大车等主要机械机构组成,起重机的机械系统所用的零部件,按起重机规范和相应标准设计制造。
(2) 所有起重机采用先进的紧凑形设计方案,自重小、高度低,配置合理,传动效率高,降低能耗,模块化制造工艺,免维护率高,易损件少。
(3) 所有起重机行走机构都有安全止挡装置、缓冲器装置。
(4) 所有起重机大车运行机构采用行程开关限位。
(5) 葫芦跑车运行及起升机构
1) 葫芦跑车及起升机构采用紧凑式设计;
2) 葫芦跑车行程要充分利用大车的跨度距离,使其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工艺要求;
3) 导绳器要求对钢丝绳磨损小,强度高,韧性好;
(6) 大车及运行机构∶
1) 主要包括端梁和运行机构,并与主梁联接,端梁采用端横梁与车轮组整体结构通过齿圈啮合,确保形位公差尺寸精度,保证运行平稳,不啃轨,噪音小。
2) 大车车轮材料采用45#(新中式单梁车轮材质为40Cr)。
14.5电气部分要求
(1) 电控箱要求:
每台起重设备应配套提供电控箱,均保证能够与污水厂自控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接受污水厂自控系统的控制,向污水厂自控系统提供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等数据。
电控箱一般技术要求:
1)每台电控箱供电电源为一路380V低压电源。
2)电控箱内部所需的控制电源由卖方配套供应,控制电源为交流220V。
3)箱内电气设备开断容量不小于30KA(微型断路器其分断能力不小于10KA)。
4)户内式电控箱防护等级为IP2X,箱体采用碳钢喷塑材质,色标号下达供货计划时确定,控制盘面板最小厚度为2mm;户外式电控箱防护等级为IP4X,箱体采用304不锈钢。根据安装方式配套提供304不锈钢方钢电控箱支架或壁挂螺栓。箱体设有机玻璃面门,箱底留有进出电缆敲落孔。
5)电控箱接受电源侧设总进线断路器,断路器应有短路及过载保护。
6)电控箱具有短路、过载、断相及温升保护,对用于水下设备(如泵、搅拌机等),还应具有专用(如泄漏,过热等)保护功能。
7)电控箱箱面应设开、停按钮,自动,停止、手动转换开关,紧急停车按钮,开、停、故障、电源信号指示灯。
8)电控箱提供无源触点控制信号:开/停、手动/自动信号、故障。
9)变频器功率应大于电机功率15%。安装变频器的控制箱柜柜内空间及冷却风扇安装数量需满足变频器正常工作的散热需要。
电控箱箱内元件技术要求:
电控箱内全部低压电器元件符合中国国家现行标准(GB)或国际电工委员会现行标准(IEC)。所有低压电器元件含断路器,接触器,控制继电器,变频器,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等,其型号、规格及安装方式必须在中国具有互换性。电气元件推荐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等知名品牌。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参考图内的设备配置与本招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设计参考图为准。若电气专业图纸所示配电间至控制箱电缆不能满足该控制箱及设备需要,需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并经招标人审核。
PLC设备选型应采用与厂区自控系统现场控制站PLC设备同品牌的产品,并具有以太网接口。通过以太网接口向厂区自动控制系统传输设备手动自动状态、开停情况以及故障等工况状态信号,并且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可通过该以太网接口接受厂区自动控制系统信号控制风机开停。设备内部的联锁由投标方根据工艺要求自行编制程序。
(2) 电动葫芦及起重机电气系统都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和碰撞事故。
(3) 电动葫芦及起重机所采用的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充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保证其产品的连续性,能长期保证备件的供应和可在当地方便购买。
(4) 电动葫芦及起重机的电气控制系统的所有控制柜和元器件都要保留足够的检测和维修空间,并且可方便地搬运和吊装,电气控制系统要方便维修和更换、拆卸部件。
(5) 电动葫芦及起重机配有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以及安全规范规定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所有保护措施。
(6) 起重机移动供电形式采用无接缝节能滑触线,具体技术要求∶三相四线,铝不锈钢导体或铜导体,带通电指示灯。
(7) 操作系统采用遥控器和备用手操,遥控器应确保安全可靠,各起重机操作频率合理分配,绝对不应相互干扰;在遥控装置故障情况下,应能通过备用手操装置安全地将正在起吊的货物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将行车移动到检修位置。
14.6安全防护要求
(1) 卖方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在设计时应注意到整体和局部的安全性问题。
(2) 起重机须具备载荷的模拟测量、报警、过载保护等功能,以便提高起重机自身保护,减少不合理操作对起重机带来的损害。
(3) 当吊钩下降到最低极限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剩余安全圈(固定绳尾的圈数除外)至少保持2圈。在此安全圈下,绳端固定装置应在承受2.5倍钢丝绳最大工作静拉力时不发生导致松动的变形。
(4) 电动葫芦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 MΩ;电动葫芦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应大于0.1 Ω。
(5) 电动葫芦应设置导绳器或采取其他防乱绳措施。
(6) 超负荷限制器的综合误差小于±10%。
(7) 超负荷限制器在大于105% 额定载荷自动停车。在超负荷时,过载保护动作,吊钩只能向减小负荷的方向动作,不能向增加负荷的方向动作。
(8) 超负荷限制器可按照控制系统的控制要求输出控制信号。
(9) 起重机要尽量采用各种阻燃材料从本质上来预防火灾的发生。
(10) 防护体应以不能被随意拆除或移动的方式用螺栓固定。
(11) 每个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可以常闭状态,保证控制起吊电机主电路起升挡位当吊钩达到移动上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14.7涂装工艺要求
(1) 设备及其附件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喷涂油漆。为保护人员安全,将采用鲜艳的油漆,使任何有潜在危险的部分更醒目。
(2) 不得在下雨、下雪、重雾、相对湿度在85%以上条件下施工。不得在气温超过35℃或低于5℃条件下施工。
(3) 涂装表面低于露点以上3℃时,禁止施工。
(4) 应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在85%以下和钢材表面露点3℃以上的条件下施工。
(5) 机械处理之后,为了防止生锈,预处理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即喷涂底漆。在涂底漆之前,表面无锈蚀或其他污物。
(6) 质检要求
1) 漆膜的外观检查为湿膜不得缩边、缩水、起泡、发白、失光,涂料流挂。干膜不得有细微龟裂、剥膜等现象。面漆应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流漆、开裂、针孔、脱层等缺陷。
2) 湿膜不得有缩边、起泡、喷丝、发白矢光、浮色流挂、渗色、咬痕、皱皮等现象。
3) 干膜不得有白化针孔。细纹龟裂、回粘、片落、剥落、蜕皮等弊病。
4) 漆膜性能检验,包括干透性、粘手性、硬度、粘附力及弹性等按厂标要求进行。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中路826号二楼208室
邮 编:2530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5253496107
电子邮箱:1126710194@qq.com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十三局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06月01日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02-230090]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06月07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13002-230090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安装部位 |
1 | 电动葫芦 | 起重量2t,起升高度12m,功率N=0.4kW | 台 | 1 | 成品 | MD1型 | 粗格栅及提升泵站 |
2 | 工字钢导轨 | | 米 | 10.2 | Q235B | 电动葫芦导轨 | 粗格栅及提升泵站 |
3 | 电动葫芦 | MDT3-12D, N=4.5+2x0.4kw | 台 | 1 | 成品 | 起吊重量W=3.0t,起吊高度H=12m | 事故池及调节池 |
4 | 工字钢导轨 | | 米 | 13 | Q235B | 电动葫芦导轨 | 事故池及调节池 |
5 | 电动单轨吊车 | Q=1t, H=9m, N=3+0.2kW | 台 | 1 | 成品 | 配CD1电动葫芦 | 二沉池及配水配泥井 |
6 | 工字钢导轨 | | 米 | 8.4 | Q235B | 电动葫芦导轨 | 二沉池及配水配泥井 |
7 | 悬挂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1型电动葫芦,起重量2T,起吊高度9m,启动N=3kw,运行N=0.4kw,跨度8.5m | 套 | 1 | 成品 | | 深度处理车间一 |
8 | 工字钢 | I25a,L=20m | 根 | 2 | Q235B | | 深度处理车间一 |
9 | 电动葫芦 | MD1型电动葫芦,起重量2T,起吊高度9m,启动N=3kw,运行N=0.4kw | 台 | 1 | 成品 | | 深度处理车间一 |
10 | 工字钢 | I25a,L=14m | 根 | 1 | Q235B | | 深度处理车间一 |
11 | 悬挂电动单梁起重机 | MD1型电动葫芦,起重量1T,起吊高度6m,启动N=1.5kw,运行N=0.2kw,跨度3.3m | 个 | 1 | 成品 | | 深度处理车间一 |
12 | 工字钢 | I25a,L=16m | 根 | 2 | Q235B | | 深度处理车间一 |
13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T=3t,Lk=6m,起吊高度6m | 台 | 1 | 成品 | | 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 |
14 | 吊车工字钢 | I32a,L=14m | 根 | 2 | Q235B | | 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 |
15 | MD1型电动葫芦 | T=3t,N=4.5+0.4kW,起吊高度6m | 台 | 1 | 成品 | | 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 |
16 | MD1型电动葫芦 | T=3.0t,N=4.5+2x0.4kW,起吊高度6m | 台 | 1 | 成品 | | 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 |
17 | 吊车工字钢 | I32a,L=10m | 根 | 2 | Q235B | | 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 |
18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起重量5t,提升高度8m,跨度9.0m,提升电机4.5kW,运行电机0.4*2kW | 台 | 1 | 成品 | | 污泥脱水机房 |
19 | 吊车工字钢 | L=35.4m | 根 | 2 | Q235B | | 污泥脱水机房 |
20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Gn=1.0t N1=1.5kW N2=2x0.4kW | 台 | 1 | 成品 | 起重机跨度7m,起升高度5m | 加药间及臭氧发生间 |
21 | 吊车工字钢 | L=21.3m | 根 | 2 | Q235B | | 加药间及臭氧发生间 |
2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起升高度12m,起重量2.5t,N=6.5Kw,跨度24m | 套 | 1 | 成品 | 含轨道工字钢 | 深度处理车间二 |
23 | 吊车工字钢 | L=71.6m | 根 | 2 | Q235B | | 深度处理车间二 |
注: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响应人应根据设计图纸和供货范围对清单进行完善。
二、采购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0000万及以上,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人应提供近五年和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个,且正常运转不低于1年(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本次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7、交货时间:2023年06月采购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下正式(盖项目公章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扫描件)需求计划,按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次按期交货,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发路与中再生路交叉口西中国电建工地。
9、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以买方实际收到现场数量结算,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扣除预付款,同时支付结算设备费的30%,安装调试完成支付结算设备费的2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设备费的12%,剩余质保期结束支付结算设备费的3%。
10、保证金: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响应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响应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随机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该随机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且不计利息。
11、标书费:标书费不收费。
12、供货范围:响应人提供的起重设备应为成套装置,包含导轨,并需配备电气控制箱(包含至起重机的电线电缆)、导轨安装连接件和配套螺栓、设备安装所用的所有紧固件,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一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响应人需指导土建施工导轨预埋件预埋,提供设备安装图纸,对设备进场及安装进行报验,指导设备安装。
质保期服务要求:质保期2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
13、响应人职责:成交人应复核土建图纸是否满足设备安装要求,如不能满足设备安装尺寸要求,成交人应将二次拆除价格充分考虑到报价中。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成交后15日内提交复核资料及安装图纸,因成交人不能及时提供以上资料造成的采购人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4、技术要求:
14.1 CD、MD电动葫芦工作环境
(1) 电动葫芦钩头材质需为DG20。
(2)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功率为50Hz,电动机端电压波动范围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其中电动葫芦内部电压降不应大于5%。
(3) 电动葫芦工作环境温度一般为-20℃~40℃。
(4) 当最高温度为40℃时的相对湿度不应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在较低温度下可允许较大的湿度,例如20℃时可为90%。
14.2电动葫芦性能要求
(1) 应按使用等级和载荷状态级别,合理的选用相应工作级别的电动葫芦。
(2) 电动葫芦的结构型式、基本参数、性能及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减速器不应渗漏油。
(4) 吊钩应转动灵活,在水平面内能转动360°。
(5) 当吊钩下降,钢丝绳没有其他外力作用时,钢丝绳应能自由地从卷筒排出;GB/T3811-2008的6.3.3.3:钢丝绳中心线偏离螺旋槽中心线两侧的角度不应大于3.5°。
(6) 电动葫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各受力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7) 电动葫芦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1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在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动可靠。
(8) 带有运行机构的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下应满足如下性能要求:
1) 运行过程应无异常现象;
2) 1/200的爬坡试验应无异常现象;
3)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9)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波动±10%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10) 起升高度不应小于名义值。
(11) 吊钩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4.3起重机钢结构要求
(1) 起重机钢结构设计合理、结构优化、符合规范和标准,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工作环境;钢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安装和维护等方便与可能性。在满足需求和有关现行规范标准条件下,通过优化设计,最大限度地降低钢结构的重量。
(2) 起重机的钢结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要符合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3) 主梁、端梁等主要结构件所用的钢材均需经过预处理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4) 起重机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性,各机构能安全可靠地运行,震动、噪声、环保均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消防和安全均符合中国的现行有关标准。
(5) 起重机应把充分满足使用方的要求作为最重要的追求目标。
(6) 起重机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制图方法、尺寸、公差配合、符号等都应采用公制体系,并符合ISO现行有关标准或中国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7) 起重机的钢结构主要由主梁、端梁等组成;主梁为单主梁或主梁型箱形结构,端梁为单箱形结构。主梁、端梁材料采用Q235-B。
(8) 主梁由钢板焊接成型,钢板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刚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主要钢结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主要钢结构材料采用不低于Q235-B,使用的材料具有材质报告及相应的合格证书。
(9) 起重机钩头材质需为DG20(新中式钩头材质为34CrMo合金钢)。卷筒材质采用Q235-B。
(10) 起重机所用的高强度螺栓的强度等级不得小于8.8级。
(11) 主梁在设计制造时应考虑上拱,上拱的最大拱度应控制在跨中L/10范围内(L为起重机跨度),主梁垂直刚度应≤S/750。
(12) 主梁与端梁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方式,安全性好,强度高,确保整机精度和运行平稳。
(13) 在发运途中,金属表面要有保护措施,确保设备外观不受损坏。
14.4起重机机械部分要求
(1) 所有起重机的机械系统主要由自行式电动葫芦及大车等主要机械机构组成,起重机的机械系统所用的零部件,按起重机规范和相应标准设计制造。
(2) 所有起重机采用先进的紧凑形设计方案,自重小、高度低,配置合理,传动效率高,降低能耗,模块化制造工艺,免维护率高,易损件少。
(3) 所有起重机行走机构都有安全止挡装置、缓冲器装置。
(4) 所有起重机大车运行机构采用行程开关限位。
(5) 葫芦跑车运行及起升机构
1) 葫芦跑车及起升机构采用紧凑式设计;
2) 葫芦跑车行程要充分利用大车的跨度距离,使其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工艺要求;
3) 导绳器要求对钢丝绳磨损小,强度高,韧性好;
(6) 大车及运行机构∶
1) 主要包括端梁和运行机构,并与主梁联接,端梁采用端横梁与车轮组整体结构通过齿圈啮合,确保形位公差尺寸精度,保证运行平稳,不啃轨,噪音小。
2) 大车车轮材料采用45#(新中式单梁车轮材质为40Cr)。
14.5电气部分要求
(1) 电控箱要求:
每台起重设备应配套提供电控箱,均保证能够与污水厂自控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接受污水厂自控系统的控制,向污水厂自控系统提供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等数据。
电控箱一般技术要求:
1)每台电控箱供电电源为一路380V低压电源。
2)电控箱内部所需的控制电源由卖方配套供应,控制电源为交流220V。
3)箱内电气设备开断容量不小于30KA(微型断路器其分断能力不小于10KA)。
4)户内式电控箱防护等级为IP2X,箱体采用碳钢喷塑材质,色标号下达供货计划时确定,控制盘面板最小厚度为2mm;户外式电控箱防护等级为IP4X,箱体采用304不锈钢。根据安装方式配套提供304不锈钢方钢电控箱支架或壁挂螺栓。箱体设有机玻璃面门,箱底留有进出电缆敲落孔。
5)电控箱接受电源侧设总进线断路器,断路器应有短路及过载保护。
6)电控箱具有短路、过载、断相及温升保护,对用于水下设备(如泵、搅拌机等),还应具有专用(如泄漏,过热等)保护功能。
7)电控箱箱面应设开、停按钮,自动,停止、手动转换开关,紧急停车按钮,开、停、故障、电源信号指示灯。
8)电控箱提供无源触点控制信号:开/停、手动/自动信号、故障。
9)变频器功率应大于电机功率15%。安装变频器的控制箱柜柜内空间及冷却风扇安装数量需满足变频器正常工作的散热需要。
电控箱箱内元件技术要求:
电控箱内全部低压电器元件符合中国国家现行标准(GB)或国际电工委员会现行标准(IEC)。所有低压电器元件含断路器,接触器,控制继电器,变频器,转换开关,按钮指示灯等,其型号、规格及安装方式必须在中国具有互换性。电气元件推荐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等知名品牌。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参考图内的设备配置与本招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设计参考图为准。若电气专业图纸所示配电间至控制箱电缆不能满足该控制箱及设备需要,需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并经招标人审核。
PLC设备选型应采用与厂区自控系统现场控制站PLC设备同品牌的产品,并具有以太网接口。通过以太网接口向厂区自动控制系统传输设备手动自动状态、开停情况以及故障等工况状态信号,并且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可通过该以太网接口接受厂区自动控制系统信号控制风机开停。设备内部的联锁由投标方根据工艺要求自行编制程序。
(2) 电动葫芦及起重机电气系统都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和碰撞事故。
(3) 电动葫芦及起重机所采用的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充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保证其产品的连续性,能长期保证备件的供应和可在当地方便购买。
(4) 电动葫芦及起重机的电气控制系统的所有控制柜和元器件都要保留足够的检测和维修空间,并且可方便地搬运和吊装,电气控制系统要方便维修和更换、拆卸部件。
(5) 电动葫芦及起重机配有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以及安全规范规定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所有保护措施。
(6) 起重机移动供电形式采用无接缝节能滑触线,具体技术要求∶三相四线,铝不锈钢导体或铜导体,带通电指示灯。
(7) 操作系统采用遥控器和备用手操,遥控器应确保安全可靠,各起重机操作频率合理分配,绝对不应相互干扰;在遥控装置故障情况下,应能通过备用手操装置安全地将正在起吊的货物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将行车移动到检修位置。
14.6安全防护要求
(1) 卖方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在设计时应注意到整体和局部的安全性问题。
(2) 起重机须具备载荷的模拟测量、报警、过载保护等功能,以便提高起重机自身保护,减少不合理操作对起重机带来的损害。
(3) 当吊钩下降到最低极限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剩余安全圈(固定绳尾的圈数除外)至少保持2圈。在此安全圈下,绳端固定装置应在承受2.5倍钢丝绳最大工作静拉力时不发生导致松动的变形。
(4) 电动葫芦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 MΩ;电动葫芦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应大于0.1 Ω。
(5) 电动葫芦应设置导绳器或采取其他防乱绳措施。
(6) 超负荷限制器的综合误差小于±10%。
(7) 超负荷限制器在大于105% 额定载荷自动停车。在超负荷时,过载保护动作,吊钩只能向减小负荷的方向动作,不能向增加负荷的方向动作。
(8) 超负荷限制器可按照控制系统的控制要求输出控制信号。
(9) 起重机要尽量采用各种阻燃材料从本质上来预防火灾的发生。
(10) 防护体应以不能被随意拆除或移动的方式用螺栓固定。
(11) 每个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可以常闭状态,保证控制起吊电机主电路起升挡位当吊钩达到移动上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14.7涂装工艺要求
(1) 设备及其附件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喷涂油漆。为保护人员安全,将采用鲜艳的油漆,使任何有潜在危险的部分更醒目。
(2) 不得在下雨、下雪、重雾、相对湿度在85%以上条件下施工。不得在气温超过35℃或低于5℃条件下施工。
(3) 涂装表面低于露点以上3℃时,禁止施工。
(4) 应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在85%以下和钢材表面露点3℃以上的条件下施工。
(5) 机械处理之后,为了防止生锈,预处理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即喷涂底漆。在涂底漆之前,表面无锈蚀或其他污物。
(6) 质检要求
1) 漆膜的外观检查为湿膜不得缩边、缩水、起泡、发白、失光,涂料流挂。干膜不得有细微龟裂、剥膜等现象。面漆应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流漆、开裂、针孔、脱层等缺陷。
2) 湿膜不得有缩边、起泡、喷丝、发白矢光、浮色流挂、渗色、咬痕、皱皮等现象。
3) 干膜不得有白化针孔。细纹龟裂、回粘、片落、剥落、蜕皮等弊病。
4) 漆膜性能检验,包括干透性、粘手性、硬度、粘附力及弹性等按厂标要求进行。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中路826号二楼208室
邮 编:2530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5253496107
电子邮箱:1126710194@qq.com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十三局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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