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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6日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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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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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海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6日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023年11月6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2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18-87170628电子邮件:dhsthjjhp***.*****.***通讯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22300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号批复时间1关于对东海县飞天硅材料有限公司6000吨/年石英块料及200万支/年石英玻璃制品项目的批复连环表复【2023】1076号2023年11月6日附件:关于对东海县飞天硅材料有限公司6000吨年石英块料及200万支年石英玻璃制品项目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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