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服务类】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甘肃省东乡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甘肃省东乡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0494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东乡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临夏州东乡县发改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东乡族自治县达合同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甘肃东乡族自治县达合同晖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董岭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电建东乡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交流侧容量),直流侧组件安装容量约为240MWp,同期配置15%4小时储能,即配置储能容量为30MW/120MWh,场址位于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项目拟采用33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工程同期新建一座330kV升压汇集站,新建一回330kV线路接入750kV兰临变,线路全长约24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 服务期限:39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7月25日。 2.4 招标范围:本监理范围为甘肃省东乡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含330kV送出工程、配套储能工程)工程的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及设备监造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整个发电场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辅助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光伏阵列工程(含土建、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设备安装、调试、场内设备运输)、升压站建筑与安装工程、箱式变电站建筑和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330kV送出工程、储能工程、发电场调试试运行、生态恢复、消防、地形图复测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及设备监造工作。 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造价)、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且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2)具备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光伏、风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 3.1.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市场不良行为,近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光伏、风电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2 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途径: (1)线上电子支付: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等。 (2)电汇转账:投标人必须用对公账户将标书费转账至招标人公共账户中(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并确认汇款到账后1日内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转账时应备注:东乡光伏项目监理标书费。 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4.1、4.2条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9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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