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充电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5.7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bffaj01604
预算金额85.7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林0551-66223921
中标公司合肥永信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85.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充电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充电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建设
项目编号:2020BFFAJ0160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08月13日
合肥充电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永信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6号多功能语音产业中心1号楼2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拾伍万柒仟叁佰壹拾元捌角(¥857310.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燃气大厦22-24层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9022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电话:0551-66223921,66223831
公示期: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3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充电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建设
项目编号:2020BFFAJ0160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08月13日
合肥充电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永信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6号多功能语音产业中心1号楼2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拾伍万柒仟叁佰壹拾元捌角(¥857310.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燃气大厦22-24层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9022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电话:0551-66223921,66223831
公示期: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3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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