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中标公告
金额
64.7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gjy22-023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招标联系人郭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文颖13564619481
中标公司上海强生物业有限公司64.7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GJY22-023(招标文件编号:XGJY22-023)
二、项目名称: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强生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137号
中标(成交)金额:64.7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强生物业有限公司 | 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 | 垃圾房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垃圾机房 1 个,全封闭移动式8吨一体化垃圾箱 1 个;业主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60 平方米,其中办公房 /间,工作间 1 间,仓库 1 间。 | 垃圾机房应有专人管理,配备操作工6名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甲方整体搬迁,服务时间按实结算。 | 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贡斌、陈云芳、邵林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地址:虹口区长阳路111号
联系方式:郭警官,1801927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华兴商厦)1101室
联系方式:王文颖,13564619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颖
电 话: 1356461948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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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 ||
行政区域 | 虹口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 11:01 |
评审专家名单 | 贡斌、陈云芳、邵林科 | ||
总中标金额 | ¥64.74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文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6461948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虹口区长阳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警官,18019271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华兴商厦)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文颖,13564619481 | ||
附件: | |||
附件1 | 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项目(22磋商定稿).doc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项目(22磋商定稿).doc | ||
附件2 | 评审报告2.jpg评审报告2.jpg |
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项目编号:XGJY22-023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项目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三章磋商办法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磋商公告3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五章采购需求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委托对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
一、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专业服务能力;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专业技术服务;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项目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垃圾房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垃圾机房 1 个,全封闭移动式8吨一体化垃圾箱 1 个;业主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60 平方米,其中办公房 /间,工作间 1 间,仓库 1 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项目预算:650,000.00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4、服务地点:上海市长阳路147号4、履约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甲方整体搬迁服务时间按实结算。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规范进口产品采购等相关政策。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合格供应商可于2021年11月15 日-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00,至上至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携带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相关网页查询页打印盖单位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章。合格的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 月30 日13:15(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13:15(北京时间)3、磋商时间:2022年 11 月30日14:45(北京时间)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2、开标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3、磋商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4、开标及参加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投标人代表委托书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盖单位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详见采购需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2、至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购买采购文件。逾期不再接受现场报名。3、受邀的合格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未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仪式(或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出席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开展的,采购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参与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参与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松 联系人:王文颖电话:1801927435 电话: 65878580*8035传真: 传真:65878138 |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所述的内容。1.适用范围一、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项目 | |||||
1.1.2 | 项目概况 | 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垃圾房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垃圾机房 1 个,全封闭移动式8吨一体化垃圾箱 1 个;业主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60 平方米,其中办公房 /间,工作间 1 间,仓库 1 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
1.1.2 | 运维地点 | 上海市长阳路147号 | |||||
1.1.2 | 服务时间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上海市提篮桥监狱联系人:陈松电话:1801927435传真: | 招标人: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 联系人:陈松 | 电话:1801927435 | 传真: | |
招标人: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 |||||||
联系人:陈松 | |||||||
电话:1801927435 | |||||||
传真: |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联系人:王文颖电 话:65878580*8035传真:65878138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 | |||||
1.3.1 | 资金来源 | √政府 100%,□国有 %,□集体 %,□私有 %,□外资 %,□其他 %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后90日历天 | |||||
3.2.1 | 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书 3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2份;□暗标,采用附件提供的统一封面(详见第六章附件10),不得采用硬封面√明标,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不得采用硬封面实样 √ 无 □有 套;电子版文件 √无 □有 份;设计模型 √无 □有 比例尺1︰ |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收取金额: 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时间: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至开标之前地点: | |||||
3.5.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
1.8.1 | 踏勘现场 | □组织 √不组织(可联系自行踏勘) | |||||
1.8.1 | 踏勘现场 | 时间: 组织集中地点: | |||||
1.9.2 | 书面提问 |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0日下午15:00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提交方式:√传真至65878138(传真后请致电确认)。√其他:电子邮件8212319@qq.com(发送邮件后请致电确认)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召开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召开地点:√不召开 | |||||
1.9.3 | 获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 | 时间:2021年11月11日(如有)地点:上海市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802室 | |||||
4.2.1 | 投标(开标及磋商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13:15(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2年11月30日14:45(北京时间)投标及磋商地点:上海市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802室 | |||||
5.1.35.1.4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及磋商会需提交的材料 |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如有)。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4)《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如有)。 | |||||
3.3 | 投标报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是650,000.00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否 | |||||
第三章1.2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5.1.5 | 无效标条款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4.1.1款规定密封的。 | |||||
第三章3.1 | 否决投标条款 | 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三、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的“3.1否决投标条款,最终以评标办法中的集中所列否决条款为准 | |||||
1.7.3 | 投标补偿标准 | 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予补偿 | |||||
1.7.3 | 投标补偿标准 | 未中标人投标补偿:□ 排序第2的投标人 万元;排序第3的投标人 万元;排序第 的投标人 万元;不向其余投标人支付补偿金。√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均补偿0万元(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或者投标方案被评标委员会确认严重偏离采购需求要求的除外)。 | |||||
招标代理费: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一周内,由中标方支付5000元整。 |
3.竞争性磋商费用2.4成交人:系指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经磋商推荐为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并接受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2.3合格的供应商:系指获取了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递交或准备递交本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系指本次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事宜的代理方。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方。2.有关定义
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资格。4.合格的供应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支付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5.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5.1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5.勘察现场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2.3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6.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材料等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磋商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6.4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6.3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价格、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6.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6.1供应商的响应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纪律与保密
8.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8.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8.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8.合同标的转让7.1竞争性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单位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7.单位章的效力
1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第一章:磋商公告;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0.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9.其他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0.1.7本项目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0.1.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0.1.5第五章:采购需求;10.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1.3第三章:磋商办法;
11.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截止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1.2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将书面形式的内容发至所有已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更正或更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查询邮件和传真。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11.1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文件的供应商,均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人提出。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3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本次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2.1响应文件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2.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4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可不改变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函12.8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12.7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响应的响应文件及样品。12.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并制作目录。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12.4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7)技术参数偏离表(6)资格性符合性响应表(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报价表(2)投标承诺书
13.报价(1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组织、质量控制、物流方案、服务方案、售后保障等等)(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相关网站截图(10)中小企业声明函等(9)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8)主辅原材料响应明细表
14.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1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4.响应文件内容填写及说明13.3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2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报价应包含税金。13.1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原因增加费用。
15.1在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及方式提交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保证金14.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14.3.2保障措施。14.3.1采购内容的详细描述;1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4.3经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15.4.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接受成交通知书。15.4.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1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3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15.2在磋商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7.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6.4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16.3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16.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6.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竞争性磋商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有效期
18.2建议供应商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18.1响应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否则,风险自负。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17.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数量准备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文字描述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五、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19.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9.响应文件的递交
22.2磋商时,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要求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响应性的文件。22.1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有效性磋商。22.磋商21.2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3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3.2未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3.1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2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22.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及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文字承诺。22.3如果响应文件未通过有效性审核,响应文件无效。
24.1.2出现影响磋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此项目经磋商小组磋商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24.1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否决所有响应:24.否决所有响应23.5其他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23.4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25.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25.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25.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办法推荐1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24.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25.5.3向采购人、磋商专家、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5.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5.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5.5凡发现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25.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7.签订合同26.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1磋商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成交通知书25.6采购人将在网站上发布磋商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25.5.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提篮桥监狱。28.解释权27.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另一方对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27.2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磋商小组拟定磋商提纲,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报价、管理、技术等方面对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对报价超预算的供应商,判定响应文件无效,并出具说面意见,不再进行磋商。1.磋商小组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3位组成。磋商小组成员推选出磋商小组组长,并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需求以及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二、磋商与评审规则本竞争性磋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作为本次采购选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一、磋商依据磋商办法
8.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7.采购人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6.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按评定得分由高到低排出1个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5.任何人不得干预磋商小组成员的磋商与评审权利,磋商结果与评审打分表要保存备查。4.在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响应文件与磋商结果文件使用“综合评分法”细则进行打分。3.如磋商小组认为本轮磋商结果、技术标准等仍需改进,必须重新拟定磋商提纲,进行下一轮磋商,直至满足本项目需求为止。多轮磋商应体现公平原则,必须由所有响应文件有效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不得选择性挑选磋商供应商。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包括:磋商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三、磋商回避原则: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之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资格性检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交评审委员审核。(一)资格性检查四、“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磋商专家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磋商活动。磋商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磋商活动。磋商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签章的;3.投标方如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已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采购文件的所有需求相符,无论是在商务方面还是技术方面上均无明显偏离或保留。(二)符合性检查
(三)评分细则(7)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6)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5)投标文件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书中错误所进行的修正的;(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1 | 报价 |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一位小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微企业享受6%报价优惠,监狱与戒毒企业、福利企业与残疾人企业等同于小微企业。 | 0-30 | ||
2 | 操作规程 | 有详细操作规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排除简单故障,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好得10-20分;一般1-9分。 | 1-20 | ||
3 | 日常维护 |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应急突发时间处理方案,从应急响应时间、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处置方案的合理性等综合打分。应急响应时间、应急预案完整,处置方案合理得11-15分;应急响应时间、应急预案较完整,处置方案较合理得6-10分,应急响应时间、应急预案不够完整,处置方案不够完善得1-5分。 | 1-15 | ||
4 | 定期检查 | 编制定期检查办法,规定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周期等事项,根据不同的设备状况,设备部应制定设备保养计划。好得12-20分,一般得1-11分 | 1-20 | ||
5 | 人员配备 | 本项目人员满6人,配备合理、到位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员配置合理,并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得(3-5) ;人员配置较合理完,并提供较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得(1-2)。 | 1-5 | ||
6 |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 | 根据响应方提供的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1-5 | ||
7 | 企业综合实力 | 根据响应方的信誉度、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 1-5 |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五、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予以废标根据《财政部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同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四、政策扶持
(仅供参考)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合同条款及格式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的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合同各方:合同内部编号:合同统一编号: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本合同价格为元整。2.1合同价格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竞争性协商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质量标准和要求本服务的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3服务期限2.2服务地点:上海市长阳路147号
5.验收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权利瑕疵担保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6.保密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7.2.2付款条件: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付款
期次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1 | 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 50 |
2 | 2023年12月底收到中标供应商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 5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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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2)如遇甲方单位整体搬迁,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维保费用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履约延误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履约保证金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不可抗力
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争端的解决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7.破产终止合同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6.违约终止合同
1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合同生效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转让和分包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1.合同修改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1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20.合同附件
1.项目名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2022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项目简介采购需求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 | 日期: |
垃圾机房应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垃圾机房操作运维服务要4.主要内容: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垃圾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垃圾机房1个,全封闭移动式8吨一体化垃圾箱1个;业主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60平方米,其中办公房/间,工作间1间,仓库1间。3.运维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甲方整体搬迁,服务时间按实结算。2.项目预算:650,000.00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
按翻转架“上升”、“下降”,将翻转架调整到适当位置。油温超高:检查温度传感器是否接好或者有无损坏。急停:向左旋转急停按钮,复位急停按钮;电源出错:调整电源相序或检查电源直到报警信息消除;接通380V三相电源插座,把总电源开关旋至“1”的位置,检查液晶显示屏右下角显示信息,排除以下可能故障直到显示“系统正常”。工作准备
确认垃圾斗已降至地面或通过按翻转架“下降”按钮,将垃圾斗降至地面。用翻转机构来装载垃圾:开始工作安全确认:确认垃圾斗提升机构工作范围周边3米内无其他站立人员,两边侧面处于锁紧状态。固垃圾斗,插好定位销。连接好左右随动连杆,确保不会脱落;
以上翻转架部分和推铲部分连续工作,箱内垃圾量达到70%左右时,人机界面“预压满”指示。当箱内不能再压入垃圾时,发出“已满”指示,并停机。“已满”信号出现后,系统可以再次强制运行,强制运行后,若“已满”信号消失,则依然可以连续运行,若“已满”信号没有消失,再每次强制运行循环一次。在工作过程中,把排污口打开,以便及时排泄压缩箱内的污水,装运垃圾箱时关闭排污口。如果推铲在推出状态,想要将起退回,则可按操作面板上的“推头回退按钮”(红色)。在工作过程中,当有意外情况发生时,或要中途停止推头的自动循环工作,请按下操作面板上的“急停开关”,是整个系统停止工作。按下“推头自动循环压缩按钮”,压缩腔内的压缩推头开始自动循环推出压缩和回退动作,将垃圾压缩进垃圾箱体内;每次按下“推头自动循环压缩按钮”,推头自动循环5次;当推头工作过程,操作翻转架“提升”、“下降”倾倒垃圾的动作时,推头自动停止工作,直到翻转架处于停止状态,推头继续工作到未完成的循环次数。当垃圾斗装满垃圾后,按下操作面板上的“上升”按钮,提升翻转架,垃圾由上投料口进入压缩腔;垃圾倾倒完毕,按下操作面板上的“下降”按钮,将垃圾斗降至地面以备下次装载垃圾。
倾卸垃圾时,需先扳动棘轮扳手松开锁钩板,再通过勾臂车倾卸垃圾。倾卸完后先清洗粘附在密封胶条、后门与密封胶条配合区域内的杂质,以免杂质影响密封效果,然后拧紧棘轮扳手,压紧后门。棘轮锁紧机构倾卸垃圾当箱满后,将翻转架收起至箱体顶部,接着将操作面板上的电源按钮由“1”位置旋至“0”位置,再关闭外接电源总开关、拔掉电源插座、关闭箱体前后排污口,冲刷完毕后就可由拉臂车将其转运垃圾处理场或填埋场。工作结束注意:箱内垃圾已满的正常掉电,重新上电后,压次和箱内垃圾量指示清零。非正常掉电,重新上电后,压次和箱内垃圾量指示保存。
检查电缆线的地线是否和大地接触良好,若接触不良,将可能会导致人身触电事故;每次对垃圾压缩箱进行电力连接之前,请检查电缆线的导电体是否外露,若出现上述现象,请用绝缘胶布把开裂处缠紧。否则,将可能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电缆的使用说明垃圾压缩箱与一根不超过15米长的电缆连接。电压标明在铭牌上,采用5*2.5mm²的电缆线。保险丝电流至少是16A。如果垃圾压缩箱装置在外面,还要装有地面漏电断路开关。电力连接:电力连接及电缆的使用说明
禁止使用与翻转机构不配套的垃圾筒和垃圾斗;翻转机构翻转时,禁止进入其工作范围内;如果垃圾压缩设备装配有翻转机构,有如下安全要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电缆线使用完毕之后,请把它放于干燥的地方;请勿乱摆乱放电缆线,也不要把电缆线浸泡于液体之中,否则,将可能会导致人身触电事故。请尽量避免电缆线接触各种腐蚀性溶剂;
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品,建筑垃圾以及其他危险材料放入压缩箱。包括安全在内的技术失效应该立即传达给负责监控该装置的人员,压缩箱的电源应切断,直到危险情况被排除为止。保持设备周围场地没有障碍物;操作过程中,禁止人站在压缩箱内面或上面;不要在恶劣的天气下用该压缩设备;当翻转机构打开时,不要拆卸液压软管。
四、付款方式人员总数不少于6名。操作工6名现场经理1名(兼)三、日常操作保养人员配置要求:如果待处理垃圾由固态、易碎零件(如玻璃、塑料)组成,可能会导致垃圾以一定力度飞出压缩腔外,针对这种情况,应采取特殊措施,防止物体飞出伤人。
采购人因监狱工作特殊性政策要求,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服务保障。(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的封闭式管理响应方按要求同步执行)。如应疫情情况监狱封闭,所产生的费用有双方协商确定。五、其他要求如遇甲方单位整体搬迁,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维保费用由甲方付款,按进度支付。
期次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1 | 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 50 |
2 | 2023年12月底收到中标供应商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 50 |
分项报价表磋商报价表磋商书纸质文件应规范整齐、不易散落,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简洁,不宜追求豪华装订,磋商书要求采用A4纸张。响应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内容,如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请响应方自行设计提供)及装订顺序如下【以下文件非提供原件的,加盖企业公章(不包含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纸质标书制作要求疫情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特殊管理要求并配合采购人进行人员疫情排摸工作。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及证书(需附有人员相关证书)固定经营场所,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名单服务条款和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保证体系、措施、应急方案针对本项目的运行维护方案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截图(加盖公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方基本情况简介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其他资料表(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按磋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财务报表(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财务报表)、缴纳税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注:不包含社保缴费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项目名称:2023年垃圾分拣机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GJY22-023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日。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报价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根据贵方项目招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致:(招标人)
(2)我方近期有关该型号货物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5.如果我方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电话:邮编:地址:投标人(全称、盖章):(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公司郑重承诺:投标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本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
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项目的投标。
投标单位(盖章):本公司承诺其他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对需方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配件进行免费维修。免收维修费、零件费、上门服务费、交通费。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所列保密要求,加强现场服务。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方委托人。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投标报价表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
3、以上报价应包含送货、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2、不得变更本表式。1.投标总价应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注: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单位:元
投标总价(元): |
投标总价(元)(大写) : |
(加盖公章)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5、质量保证期是指自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月。格。4、交付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多少天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
(加盖企业公章)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单位:元投标报价明细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 号 | 分 项 名 称 | 报 价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固定经营场所资格性符合性响应表日期: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页数 | 备注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 理人签章的; | ||||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投标有效期、交付日期、交付地址、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书中错误所进行的修正的; | ||||
投标文件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
其他需说明情况 | 其中 | |||||
经营范围 |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注:附供应商营业执照,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截图相关网页查询页打印盖单位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以上信息均是真实有效的。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完成时间 |
(需附有人员相关证书)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及证书注: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委托代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章)
职 务 | 姓 名 | 职 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日期:(加盖企业公章)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需附人员近三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社保证明注:响应方应将表列人员的资历情况填写并附相关证明。
1.一般情况 | |||||
姓 名 | 年 龄 | 技术职务 | |||
职 务 |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 |||
学 历 | |||||
相关职业资格 | 取得职业资格时间 | ||||
2.经 历 | |||||
年 份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 注 | ||
服务承诺及保证体系、措施、应急方案(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提供并由响应方代表签字)针对本项目的运行维护方案日期:(加盖企业公章)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提供并由响应方代表签字)服务条款和服务承诺(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提供并由响应方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缴纳情况声明函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日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件10日期: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其他资料表(磋商文件未要求,响应方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注:无需放入标书,无需盖章,开标现场填写。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名)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2.小微企业认定;
3专家小组与合格的供应商碳商;
4.综合评定;
5.推荐成交候选人。
六、评审结论
和的就了关际红机部理方我诉文!书的时多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上海强生物业有民公司
根据本次专家小组的碳商和评审,推荐
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碳商小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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