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2024-DLGK-C0101-B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重)
三、中标信息:
A分标:
供应商名称:桂林鑫源票证印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桂磨大道北侧桂林国家高新区英才科技园A区24号
中标金额: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投标单价:0.4712元;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投标单价:0.3496元;
出租车客运机打普通发票二(一联无金额限制版)投标单价:0.0146元;
定额发票投标单价:0.0385元。
B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飞翔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宏达路4号
中标金额: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投标单价:0.5200元;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投标单价:0.3800元;
出租车客运机打普通发票一(一联无金额限制版)投标单价:0.0180元;
定额发票投标单价:0.04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A分标: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1项 |
普通发票印制、发票及防伪品仓储保管、发票安全配送、发票真伪鉴定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纸张、油墨、印刷、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搬运、税费、其他费用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与中标供应商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第三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但中标的分项单价不变;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本项目第一年服务期限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所有要求 |
B分标: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1项 |
普通发票印制、发票及防伪品仓储保管、发票安全配送、发票真伪鉴定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纸张、油墨、印刷、包装、仓储、保管、配送、搬运、税费、其他费用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与中标供应商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第三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但中标的分项单价不变;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本项目第一年服务期限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所有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罗耀民、徐花、谢耀芳、梁冰、蒙祖炼(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银行账号:623661021638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3.服务费收费金额:A分标:10133.40元;B分标:10312.64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A分标:桂林鑫源票证印刷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0.60分;B分标:广西飞翔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3.3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 冰 0771-556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2618199、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 话:0771-2618199、2618118
十、附件:
1.桂林鑫源票证印刷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2.广西飞翔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公开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