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双汇废弃油脂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标的:沈阳双汇废弃油脂清运服务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7日-2024年01月29日
招标日期:另行通知
二、招标地点: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沈阳双汇废弃油脂清运:22000元/年,保证金:10000元
五、招标物资说明及部分相关说明:
1、新客户参与招标时,沈阳双汇有权对其个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对其它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合格后新客户方可参加沈阳双汇废弃油脂清运服务的招(议)标活动;
2、单位必须凭招(议)标保证金和身份证或相关资质复印件方可参与本次竞标。参加招标时一个营业执照一家人只能一个人参与招标(如单位法人代表不能到场的,受托到场人员须持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时一个工商营业执照只能委托一个人)。
2.客户要具备一定的清运能力,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足够清运该标的车辆,运输须按环卫局规定方式、地点及时排放,合规排放,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等法规要求;
3、采取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标的价,第一次报价最高价为第二次报价的标的价,第二次报价等于或高于第一次的最高价,第二次报价最高价为中标价格。若第一次报价出现只有一人报价,经现场评委同意转为议标。对不能来招投标现场的客户,可实行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价。(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保证金退还)
4、根据招标公告交纳足额竞标保证金,招标时只能按所交保证金项目进行投标;招标时严格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有恶意中标、串标、弄虚作假、弃标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律扣除投标保证金;
5.中标人弃标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准参加公司以后相同的招标活动;
六、招标纪律:
招标过程中禁止随便出入、大声喧哗、相互协商、抽烟、拨打手机等。
七、悔标:
客户中标后不接受中标价格、未按规定时间清运标的中废弃油脂清运、无故不签订合同者,招标方均有权没收中标人向招标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八、中标要求:
合同签订:中标客户必须在沈阳双汇通知五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弃标;中标人弃标后,招标方有权扣除交纳的保证金并按中标价议标或重新招标。        
六、望有意投标者务必在2024年01月29日18:00之前到沈阳双汇行政部咨询相关事宜。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蒲河路170号 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67917640/15104022583
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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