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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部关于广州地区中转航延旅客保障酒店集中采购项目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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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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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航空服务部关于广州地区中转航延旅客保障酒店集中采购项目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广州地区中转航延旅客保障酒店集中采购项目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广州地区中转航延旅客保障酒店集中采购项目1。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0290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6家合作酒店,合同金额按照实际采购数量平均分配。酒店主要负责为广州地区中转、航延(含超售、航班延误、遣返等)的旅客提供酒店住宿(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餐饮(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服务及机场往返酒店的车辆服务。具体保障标准与限价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元/间/天) | 餐食限价 (单位:早/中/晚/宵夜) (元/人/餐) | 往返车费限价 (元/人) | 备注 |
1 | 6家 | 中转(含早):不高于260元/间/天 | 房费含入住人数早餐,不超过2份。 | 20元/人,报价含车辆全险。 | / |
航延(不含早):不高于250元/间/天 | 航延旅客餐食不高于:早餐:20元/人、午餐35元/人、晚餐35元/人、宵夜20元/人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补充说明:如果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
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4、中转旅客分配原则:中转旅客对中标人酒店进行自选;航延旅客分配原则:所有中标人酒店结合采购人业务需要,参与轮流航班值班规则,并由采购人结合酒店值班班表顺序、酒店可用房量以及航延旅客预估量等综合情况,对值班酒店进行滚动安排。
5、供应商承诺,发生大面积航延优先保障南航航延旅客,为航延旅客提供60个床位。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中转、航延酒店 | 广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报名需要获得总公司授权书。
2.2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税目名称有“住宿服务*住宿费”等字眼(注意: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或2022年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3供应商应满足挂牌三星级(含)以上且携程评分4分(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级三钻/舒适型(含)以上且携程评分4分(含)以上(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级、评分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4供应商相关证照须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2.5 供应商距离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T2航站楼车程时间在30分钟以内。
2.6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携程网售卖价,在《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协议》签订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溢价,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能承诺优先保障南航中转航延旅客,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的,我部有权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罚。
2.7 供应商须配备餐厅(中餐厅或西餐厅或自助餐厅),其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宵夜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其中,餐厅座位数与酒店床位数之比不低于30%。
2.8 供应商履行协议期间须具备至少100(含)间客房,其中双人间客房不少于50间(不含异型客房、无窗客房),并为特殊旅客(残疾旅客、老人、无伴儿童等)提供相应的硬件设施(如无障碍客房)。
2.9供应商接送旅客车辆确保全天24小时能随时给广州营业部调配使用,并按照南航要求的标准时间内为旅客提供酒店至机场之间往返车辆接送服务。供应商须配备车辆2台或以上(含自购及长期租赁车辆),车辆座位数之和不少于60个(含),且至少包含40座或以上的大巴1台(须配备A1驾照资格司机)。
2.10 供应商须配备至少3名机场接待人员,根据南航业务需要,保障旅客住宿需求,服从广州营业部工作人员全天24小时调配。
2.11 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机场接待、前台接待人员等)须具备英语沟通服务能力,能够在酒店前台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领域上解决旅客问题。
2.12 其他要求按照公司采购文件标准文本执行。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采购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邮编:5108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女士,020-86131966
EMAIL:huangcuiping @csair.com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管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人)。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28229976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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