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3hdgc02020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成靖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美010-633103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1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已落实(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204
2.2 招标项目名称
XX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拟采用海水淡化技术制取淡水。根据《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GB/T 50619-2010)的要求,需要对海水取水口附近的海水水质进行监测,为海水淡化系统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2.4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以《XX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技术任务书》(编号:2243-J00RSK27,版次:A)为准):
1)厂址取排水工程暂定南取南排的方案,取水拟采用明渠取水,取水口位于厂址南侧约-6m水深处。后续工作确定取水口详细位置后,应从最终确定的位置取样分析。
2)海水水质监测为期一年,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共4 次)。监测项目和海水水质全分析报告格式详见技术任务书。
3)取水口的海水盐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油含量等指标的监测需在每月的最高、最低及潮间潮位时进行(共36次)。
4)取水口水温的监测需要每月进行(共12次)。
5)在海水水质监测工作中做好质量控制,并进行质量控制情况说明。
6)对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海水水质达标或超标分析、阴、阳离子平衡分析、海水水质稳定性和变化趋势分析并形成报告。
2.5 项目地点
核电工程厂址所在地/承担单位所在地
2.6服务期限
以下内容与技术任务书不一致之处,以本条要求为准。
1)合同生效后0.5个月:提交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并通过评审;
2)合同生效后6个月:提交中间成果报告并通过评审;
3)2024年2月15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全部最终成果报告。
2.7 质量标准
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CMA认证的检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80%【80%系根据《XX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技术任务书》(编号:2243-J00RSK27,版次:A)附表1中列明的检测项目数量核算】及以上的水质检测项目且必须包括以下检测项:溶解固形物、Na+、Ca2+、Mg2+、铁离子、Cl-、SO42-、F-、SiO2、HCO3-、CO32-、TOC、B需CMA 认证全覆盖,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CMA认证证书并提供CMA认证检测项目列表。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5年内(2018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实施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XX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2月03日18时00分—2023年0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0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成靖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会议室
联系人:张晓美
电话:010-6331 0389、17611646660(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异议,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接受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和现场送达方式,本公司不接受快递柜递交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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