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139062951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3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挂钩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地块测绘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3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挂钩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地块测绘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具体负责相关招标事宜。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2023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挂钩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地块测绘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情况:
1、采购内容包括:对刘桥镇内建筑用复垦挂钩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均含测量测绘编图,打印等全部费用)、地块竣工正射影像图拍摄。
2  项目要求: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制作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3、项目实施周期:按照甲方指定要求去完成。
4、技术要求
①《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②平面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5工作周期:一年。
6、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服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本项目建筑用地复垦挂钩整理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地块。建设用复垦挂钩整理项目限价为400元/宗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地块限价为500元/宗地(均含测量测绘编图、影像图,打印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为统一比例报价,最高比例为最高限价的100%,超过最高比例的为无效报价。每项业务最终结算价均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比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证书内容中必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服务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八)满足国家有关部门对服务商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九)财务状况良好。
(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服务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B、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C、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D、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F、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G、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服务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三、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投标人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5月23日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联 系 人:   魏女士          
联系方式:  0513-68856551
2.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1#502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906295128  
九、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需磋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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