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蒲新区殡葬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新蒲新区殡葬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金额
34136.3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9/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136.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贵州贵兴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4136.38万元
中标联系人赵益福
公告正文
新蒲新区殡葬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新蒲新区殡葬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19/6/21
Report

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新蒲实业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新蒲新区殡葬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9年06月20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G52033120190531001-1

标段(包)名称:新蒲新区殡葬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遵义新蒲实业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0日

开标地点:一号开标室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贵州贵兴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核工业勘察设计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分:

94.46

项目负责人:
赵益福
报价(元):
341363816.00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
540
负 责 人 证 书 名 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负 责 人 证 书 编 号:
黔256141523107:
候 选 人 资 格 条 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贵州盛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联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地矿新余地质工程勘察院)
总分:
52.19
项目负责人:
王万军
报价(元):
341347536.00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
540
负 责 人 证 书 名 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负 责 人 证 书 编 号:
黔252111212144
候 选 人 资 格 条 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
第 三 中 标 候 选 人:
贵州龙腾梓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44.17
项目负责人:
李建州
报价(元):
341299276.00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
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标准。
工期:
540
负 责 人 证 书 名 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负 责 人 证 书 编 号:
黔251141789682(贵安)
候 选 人 资 格 条 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

公 示 期: 2019-06-212019-06-25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1-279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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