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9282022BCS00110 二、项目名称:五寨县城区部分道路绿化带防护栏改造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丽萍,周爱英,张啸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寨县公用事业中心 地 址:山西省五寨县滨河路 联系方式:18035061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正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慕山路西国力花园二区1号底商 联系方式:1346686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雪 电 话:134668672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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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五寨县公用事业中心 |
2 | 项目名称 | 五寨县城区部分道路绿化带防护栏改造提升工程 |
3 | 项目编号 | 1409282022BCS00110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中正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最高限价 | 599403.78元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四部分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
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0 | 计划工期 | 20日历天 |
11 | 质量目标承诺 | 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
12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13 | 响应文件递交 |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提交。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3.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3.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采购人,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14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15 | 磋商地点 | 五寨县清涟路原饲料厂小区1#楼1单元301室 |
16 | 报价方式 | 报价次数:二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 |
17 | 磋商保证金 | 该项目所有磋商保证金数额为: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1、采用银行汇款或者保函,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2、退还方式: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退还。本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信息:山西中正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九州支行行 号:104171006619帐 号:143006434897注: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通过基本账户按时按额汇到指定账户。 |
18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
19 | 现场踏勘 | 组织不组织 |
20 | 招标代理费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算。支付方式: 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
21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 |
22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
2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接受不接受 |
24 | 供应商现场出席 | 要求 |
25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26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 。 |
27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
28 | 中标的程序 | 供应商在第一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成为下一包的推荐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29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上1、2、3条政策不重复享受。 |
30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 不接受 |
31 | 技术选择性方案 | 不接受 |
32 | 采购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33 | 合同期内调价 | 不接受 |
34 | 其他要求 | 无 |
序号 | 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磋商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
4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要清晰、有效。 | |
5 | 财务状况报告 |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有效。 | |
6 | 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证明 | 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且要清晰、有效。 | |
7 | 磋商保证金 | 必须从磋商人基本账户转出,且要求足额缴纳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 |
9 | 本项目需要的特定资质 | ①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②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
说明 | 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3、资格检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5、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 |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分值 | ||
一、报价评审 | 45 | ||
投标报价 | 1、通过符合性审查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后报价不参与价格基准价的计算。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5%×1003、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0-45 | |
二、商务评审 | 15 |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近3年(2019年9月至开标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以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合同必须有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不得分; | 0-12 |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 格式规范、内容充实完整、编制精细得3分;一般的得1分。 | 0-3 | |
三、技术评审 | 40 |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 0-15 | |
施工组织设计 |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 | 0-5 | |
施工组织设计 | 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 | 0-5 | |
施工组织设计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 0-5 | |
施工组织设计 | 工期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 0-5 | |
施工组织设计 | 文明施工、环保及安全措施 | 0-5 | |
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最低分值比例为 60%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工程总价 | |
2 | 工期 | |
3 | 质量目标承诺 | |
4 | 备注 | |
说明:本表中所有内容均要填写,没有具体内容时要填“无” |
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银行汇票( )现金( )支票( ) | 信息表后附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 |
汇款人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 | |||
账号 | |||
开户行 | |||
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汇出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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