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伊春分行准入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ZZ41861FW04580087)
一、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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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41861FW045800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江银行伊春分行准入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6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除外),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更改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除外),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2.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更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红升办新兴中大街192号
联系人:李向辉
电话:0458-30299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联系人:田原
电话:0458688666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