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关于2024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海燕138569782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关于2024年第1期个 人不良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 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20240531未偿本金总额(元)185,229,631.78
资产笔数(笔)1076未偿利息总额(元)9,168,086.96
借款人户数(户)909未偿本息总额(元)194,397,718.74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304.85其他费用(元)646,074.51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1,595,461.59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213,858.88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44.52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552,134.95
五级分类情况可疑 516 笔;次级 360 笔;损失 200 笔
核销情况已核销 0 笔
担保情况概述信用 1076 笔
诉讼情况概述未诉 685 笔;已判未执 163 笔;执行中 118 笔;诉讼中 105 笔;终结 执行 5 笔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客户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即认定为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18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12-18 10:00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2024-12-18 11:00
延时周期(分钟)5
起始价(元)17,580,000.00
加价幅度(元)50,000.00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 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 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3)受让方同意本机 构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省级地 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4个工作日内签订《个人贷款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并按约付 清价款,《个人贷款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应在《个人贷款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指定 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以《个人贷款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为准。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个人贷款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本转让公告中明确,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同意以下内容:1.符合监管机构、银登中心对受让方资格的有关规定,因意向受让方违反该规定所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出让方发布的转让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规定的 交易条件。 3.我行以及我行在本次不良资产债权转让过程中出具的任何文件及作出的任何说明均不构成 对标的债权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4.意向受让方出于自愿参加本项目,其对标的债权的任何判断均应独立做出,我行将为意向 受让方对标的债权的现状做出判断提供便利,但我行对意向受让方的判断失误不承担法律责 任。 5.意向受让方承诺在主张债权过程中放弃对我行及我行分支机构可能存在的一切法律责任的 追究。 6.我行在银登中心平台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竞价结束当天受让方应及时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 8.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只能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置,不得再次 对外转让,不得采取暴力催收手段,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行为、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 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9.受让方对受让的标的债权,应依法依规获取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相关的个人信息,并 按照原合同的约定使用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导 致出让方对外承担责任的,出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10.意向受让方承诺,竞买成功后,意向受让方若未在约定时间签署转让协议或毁约的,意 向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承担竞买总价10%的违约金,出让方可将公开竞价标的另行处置。如出 让方将本协议项下的贷款债权再行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当补足再行竞价结果低于本次竞价 结果的差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燕 联系电话:13856978205 电子邮件:shglzxqyb_ah@bank-of-china.com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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