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WZ0005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月1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月26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第3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省外企业及人员进粤备案证明资料、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中业主提供证明工程信息特征的证明文件、查询结果打印件以及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现就招标文件《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第46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省外企业及人员进粤备案证明资料、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中业主提供证明工程信息特征的证明文件、查询结果打印件以及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3、现就招标文件《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第47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省外企业及人员进粤备案证明资料、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中业主提供证明工程信息特征的证明文件、查询结果打印件以及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4、现就招标文件《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第47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省外企业及人员进粤备案证明资料、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中业主提供证明工程信息特征的证明文件、查询结果打印件以及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5、现就招标文件《勒流街道冲鹤、众涌及周边管网工程和勒流街道光大、新城片区截污管线工程》第48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等网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省外企业及人员进粤备案证明资料、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中业主提供证明工程信息特征的证明文件、查询结果打印件以及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二、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网页截图及打印件是否无需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
答: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签字(电子签章)确认。此处的签字(电子签章)是指手写签字或电子签名吗?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4”执行。
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是在联合体协议书节点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还是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有)节点分别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分别填写成员单位名称及由成员单位分别提供。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的投标人名称可只填写对应单位名称。
4、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涉及的投标人名称是否仅填牵头人名称即可。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名称可只填写牵头人单位名称。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需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是否仅提供①体现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诚信编号、等级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的截图或打印件和②投标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查询(体现企业资质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动态信用分值、企业状态为“允许投标”)的截图或打印件即可,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企业表彰情况、专业人员等是否无需提供截图或打印页。
答: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企业及相关人员是否仅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有登记备案的截图或打印件即可。相关详细信息是否无需提供查询截图或打印件。
答: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有登记备案的截图或打印件。
7、本项目所需资质需在佛山市水利建管系统备案,但佛山市水利建管系统资料变更审核需先公示5天,在审核3个工作日,所以资料变更最少得8天,资质延续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通过但暂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该如何处理。
答: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资质延续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通过的有效证明。
8、项目获奖情况为所承建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奖项才能得分,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泵站,及管网,我单位的获奖工程业绩为净水站工程内容为新建净水站及管道,工程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每天,管道为进出水管线。是否符合得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是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方为有效。
答: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
10、如为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投标协议书分工内容必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分别各自独立承接项目 1 或项目 2 的全部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交叉承担项目 1 或项目 2 的部分施工任务,那项目1和项目2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还是由承担各自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分别拟派。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由承接对应工程施工单位委派。
11、资格审查其他材料中附表二是否无需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登记网页打印件及进粤打印件?相关证件证明和上述证明是否仅附在相关简历表后即可。
答: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总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对应的简历表后附上,施工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对应的简历表后附上,其余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后附上。
12、定标因素相关材料已经附在技术标明标中,资信标定标因素相关证明材料索引表后是否无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仅填写证明材料所在位置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诚信投标承诺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并由牵头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即可,那么联合体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投标人名称是填写联合体全称还是仅填写牵头单位名称。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填写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
14、资信标评分标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在满足招标公告对企业类似工程要求的基础上另外提供,还是同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和资信标评审要求即可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技术标明标各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中的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是否必须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必须提供那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答:按招标文件“第509-510页备注:拟派现场团队人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员及拟派的其他人员)需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进行人员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截图”执行。
16、因供排水系统变更审核时间至少需公示5天,审核3个工作日,所以资料变更最少得8天,本项目招标公告对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无要求,技术明标中的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需澄清才能确定是否需要在供排水系统备案,因此请酌情延长开标时间。
答:按招标文件“第509-510页备注:拟派现场团队人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员及拟派的其他人员)需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进行人员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截图”执行,因此,不延长开标时间。
17、定标因素中的综合统筹协调能力是否以资信标评分标准中所提供的相关类似施工业绩和项目获奖情况做为评审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定标因素中的综合统筹协调能力相关业绩及奖项是否需在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入库及在水利共享专栏可查询相关信息,是否有数量限制。
答:按定标因素评审标准第4点执行。
19、定标因素中的综合统筹协调能力中的业绩、奖项、团队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在资信标和技术标明标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是否无需重复提供仅指明相关证明材料所在位置即可。
答:是。
20、人员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登记,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是否仅提供体现该人员在上述平台有登记备案的截图即可,详细截图是否无需提供。
答:提供人员在上述平台登记备案截图或打印件。
21、招标文件第53页类似工程施工业绩(3.00分)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每提供1个得 1.5 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2.47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每提供1个得0.7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其它情况不得分....... (1)请问村内雨水泵站工程,工程内容为:进站雨水管线工程,雨水泵站工程,出水压力管线工程。是否应该符合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请回复符合或者不符合。(2)请问XX路雨水泵站工程,工程内容为:雨水方涵:Y1-Y13为方涵段、Y13-15为顶管段、Y15-16为方涵与泵站连接处、过XXX路3xdn1800顶管全长300m、三孔方涵长500m、13#-14#段3xdn300顶管全长300m、14#-15#段dn300顶管全长62m及泵站主体工程。是否应该符合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请回复符合或者不符合。(3)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建设内容包含①排水管网建设或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管网工程除外);②以片区污水管网系统进水浓度提升为建设(考核)目标的污水管网系统提质增效项目;③雨污/清污分流改造工程;④排水单元整治/改造工程;⑤管网箱涵渠箱整治工程。⑥管网修复工程。请问XX道路“白改黑”及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为:XX道路“白改黑”和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是否应该符合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请回复符合或者不符合。(4)请问XX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内容为:设计起点北起XX沿XX路向南顶进2.1公里后向西下穿汾河,与XX污水厂干管对接。总体设计采用顶管结合沉井施工方案,共设沉井27座,主线管径D2800mm,总长2790m,过河段采用明挖方式施工,管径D2000mm,总长500m。是否应该符合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请回复符合或者不符合。(5)请问XX处理厂连网互通增效工程,工程内容为: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配套压力污水管道4.8公里。是否应该符合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请回复符合或者不符合。
答:潜在投标人描述的情况未有详细的合同难以判断,以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22、项目1技术明标中的资料员 材料员 质检员和其它专业人员是否能与项目2技术明标中的资料员 材料员 质检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兼任。 技术明标若未提供资料员 材料员 质检员和其它专业人员是否会废标,请明确回复。
答:按招标文件“第509-510页备注:拟派现场团队人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员及拟派的其他人员)需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进行人员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截图”执行。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招标文件中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信息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行业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或打印件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的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是否无需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此项关乎文件评审请明确回复。
答:按本答疑的澄清修改内容执行。
24、高级职称证书应由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应盖有人社部门印章,人员信息可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查询。问:因职称改革我司高级职称证书人员的人员信息可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查询但暂时无法查询其高级职称证书,因职称是评审通过后才予以发证因此职称评审表上并不会体现职称证书编号,提供经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和评审通过的职称评审表(能体现申报专业,审批时间,审批部门(该名称与发证机构名称一致))是否符合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招标公告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一方与招标公告4.6对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且所需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存在矛盾,含糊不清,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公告4.6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不提供符合招标公告4.6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招标公告4.2.2对联合体的要求,请明确回复。
答:不矛盾,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26、我单位施工业绩为“某道路雨污分流项目”。是否满足招标公告4.6业绩要求“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①排水管网建设或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管网工程除外);②以片区污水管网系统进水浓度提升为建设(考核)目标的污水管网系统提质增效项目;③雨污/清污分流改造工程;④排水单元整治/改造工程;⑤管网箱涵渠箱整治工程。⑥管网修复工程。”的要求。请勿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请明确回复疑问。
答:潜在投标人描述的情况未有详细的合同难以判断,以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27、请问联合体投标的话,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
28、请问招标文件第22页1.4.2联合投标协议书分工内容必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分别各自独立承接项目1或项目2的全部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交叉承担项目1或项目2的部分施工任务。本项目分为2个工程,每个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等其它人员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还是由承担对应工程的成员单位委派?
答:按本答疑第10条的回复执行。
29、请问招标文件第53页和54页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是否联合体双方都可提供并累计加分?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可提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30、招标文件第14页要求“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于2024年1月26日开标。因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4年1月3日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存在较多企业虽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资质延续核准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情况。考虑到本项目开标在即且企业资质延续证书的领取时间不确定性,从实际情况出发,请问是否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以及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
答:按本答疑第7条的回复执行。
31、招标文件第14页和15页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一方。4.6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且所需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以上两点有冲突,请问联合体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是必须牵头人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答:按本答疑第25条的回复执行。
32、投标人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全国各地的中标中标通知书格式有所不同,不应以本地色彩限制其它单位参与项目投标。1.我司的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为当地交易中心官方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固定版本,该版本的中标通知书只有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该业绩能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是否符合要求。2.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是否符合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这一要求?
答:若当地交易中心官方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固定版本未能显示潜在投标人中标信息的,可提供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或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上述资料仍无法证明潜在投标人业绩信息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潜在投标人具体提供哪些证明资料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若由于投标人提供资料不详尽导致评标委员会做出对投标人不利判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5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三楼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
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人:蓝工、王工 |
联系方式:0757-22320101 |
联系方式: 18719067638/18898779583 |
2024年1月16日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