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9层整层及10层整层房屋出租
金额
150.00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4bj1000968
预算金额150.00元
招标联系人王皖京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房经理010-662956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9层整层及10层整层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9层整层及10层整层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0968
出租方名称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150元/平方米/月 出租面积 2235.4平方米
租赁期 至2027年09月30日为止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房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67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皖京
出租方联系电话 1851007997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至14层101
房屋使用现状 其他
建筑面积 22923.53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估价 132.76元/平方米/月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若需要更换承租主体,需要与出租方协商达成一致。2、本项目预约看房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联系人:王皖京,联系电话:18510079972。3、本项目现对外出租,其中9号楼9层到期日为2026年6月15日。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50元/平方米/月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不含物业费、取暖费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235.4 租赁期 至2027年09月30日为止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以合同签订为准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每3个月向出租方支付一次房屋租金,除首次付款外,以后支付房屋租金时间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一个月的25日前支付下一租赁期间的租金(遇法定节假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押金相当于租赁期限内(非免租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三(3)倍。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承租方需与物业公司单独签署物业合同,物业费为30元/平方米/月(不含水费、电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租赁区域现状交付,若有改造需求,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将改造方案报经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且承租方自行负责取得装修所需的各项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不得有违法行为。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的批准并不免除承租方由此应承担的责任。对于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的装修布局、设备设施等,承租方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进行拆除、挪动,因承租方违法装修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依法负担。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承租。2.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扣除条款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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