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驻马店市示范区吴楼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合同信息
金额
298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监理人(全称):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示范区吴楼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
2. 工程地点:位于驻马店市示范区开源大道、薄山路、文渊路、金顶山路围合区域;
3. 工程规模:主要包含排水、供水、供热、道路、供电、照明、弱电、围墙、垃圾收集设施、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约为298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范民选,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61005855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295000.00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总工期270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 订立地点: 业主办公室 。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监理人(全称):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示范区吴楼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
2. 工程地点:位于驻马店市示范区开源大道、薄山路、文渊路、金顶山路围合区域;
3. 工程规模:主要包含排水、供水、供热、道路、供电、照明、弱电、围墙、垃圾收集设施、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约为298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范民选,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61005855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295000.00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总工期270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 订立地点: 业主办公室 。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 (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监理人: (盖章)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付19号 汇元大厦711至718室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天中支行 账号: * 电话: 0371-56282525 传真: 0371-56282525 电子邮箱: hnscglj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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