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有色集团黄石金通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低平板运输半挂车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cm-jn-xb-2401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有色集团黄石金通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低平板运输 半挂车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单号:JCCM-JN-XB-2401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洲公司是十五冶全资子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资源的采选冶,主要产品有高纯度阴极铜和铜精矿。 2. 气候条件:赞比亚是一个内陆国家。大部分土地处于海拔 1000-1500 米 的高原上,最高点海拔 1774 米,亦有丘陵和山地全境基本属于热带草原气候,年降水量 600-1500 毫米。湿度低,比起其他热带非洲国家气温较为凉爽。当地 有下列 3 个季节:干冷季:5-8 月,15.6-26.7℃。干热季:9-11 月,26.7-32.2℃。湿热季:12-4 月,26.7-32.2℃,为雨季。 3.工程条件:项目施工用电依据国内标准,施工机械使用当地国油品。 二、供货要求 1.供货范围 低平板运输半挂车 1 台(包含随机工具、随机备件)2.1 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品牌备注
1低平板运 输半挂车不带牵引车头,载重 60 吨,4 轴低平板运输半挂车1 台卢萨卡化肥厂 项目
2.2 随机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过程正常进行需要用到的备件,须考虑充分。)
序号备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备注
1出口标准配置投标人提供//免费赠送
2.3 随机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过程正常进行需要用到的工具,须考虑充分。)
序号工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备注
1出口标准配置///免费赠送
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 45 天内。 交货地点:国内主要港口(上海港/天津港),结合卖方货物原产地的情况及 买方实际物流订舱情况。 三、技术性能 1、该设备用于赞比亚施工项目,主要用于运输最大额定起重量 80 吨汽车吊;2、技术要求:详见“低平板运输半挂车参数表”。其中注明“不可更改”为 固定配置不得更改,注明“参考”为推荐配置,投标单位自行参考。 3、按图纸制作。图纸见附图 1 和附图 2。附图 1:17.5 米可拆卸鹅颈低平 板半挂车尺寸图;附图 2:倒装图。如图纸有不一致之处,以附图 1 为准。 低平板运输半挂车参数表
低平板运输半挂车(本次不 采购牵引车头) 疼水 帐 回 { K硇 哐斗 哐斗
类型(不可更改)可拆卸鹅颈式
尺寸、款式、组成(不可更改)按图纸制作
颜色(不可更改)红色
动力鹅颈(不可更改)柴油机+液压油缸等一套
承载能力(不可更改)≥60 吨
悬挂(参考)加宽加厚机械悬架
载货平台(参考)底板 5mm 厚花纹板
大梁配置(参考)上翼板 22mm 下翼板 22mm 腹板 12+12mm 梁高 500mm
轮胎(参考)12.00R20 16 条
车轴(不可更改)4 轴
牵引销 (不可更改)90 互换销
电器系统(参考)ED:后尾组合灯,侧部示廓灯,牌照灯,制动灯。24 伏 6 芯电路,国际标准气路接头,24 伏 7 针插座
工具箱(参考)标准
备胎架 (参考)1 个
爬梯/ 不需要
其它说明主要用于运输汽车吊,从前端上车
四、设计、制造、检验标准和制造技术要求 1、供货设备为出口赞比亚国家使用,满足中国最新制造及出口标准,符合 当地国最新进口检验及上牌使用标准。 2、供货整车及组装部件必须为全新产品。 五、包装、标记及防腐 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必须按照买方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进行包装。包装物必须适合国内长距离和多次装卸的强度要求,并应根据货物的 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尘、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 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车辆及工程机械设备需全车打蜡,重点部位特殊防护,满足长距离海运。 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扎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 外,还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3.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个邻接侧面上,根据买方要求用不褪色的红色油 漆,以明显易见的中英文字样印刷包装标记。 4.应在包装箱的两侧以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装卸搬 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及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 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及相应的通用标记图案。 5.为确保包装符合国家规定,卖方须在计划包装前向买方提交包装方案,买 方有权对卖方的包装方案进行预审,买方应及时纠正卖方所提出的不符合相关国 家和合同规定的包装问题。 6.凡由于卖方未按相关国家标准和合同规定进行包装,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 丢失时,卖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设备监造、检验 1、为了保障设备质量并按期交货,买方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遣设备监造工 程师作设备制造监督的全权代表,对卖方的本设备的执行过程实施监造。 2、本项目设备监造工作不解除卖方的产品质量责任,不代替卖方的产品质 量检验,也不代替买方对卖方产品的最终验收。买方监造工程师只承担买方项目 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设备质量监督责任。 3、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且不因此发生任何 费用。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办公场所、交通便利。 七、安装调试及性能考核 1、设备的安装、无负荷试车由买方负责、卖方配合,负荷试车和考核由买 方负责、卖方配合。 2、安装工作开始前,买方要对到达现场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按照详细的 装箱清单对卖方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各种质量证明文 件等进行验收。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指定厂家自行生产的全新产品,否则买方 有权提出更换或赔偿要求,由此造成的直接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并对相 关人员进行国内培训;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过程的技术指导。 4、安装完成后,双方代表签署安装完成证书,确认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 要求。 5、双方共同制定无负荷试车及负荷试车计划,试车完成后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书面手续。 6、合同设备的验收并不免除卖方在合同设备质保期内的责任。 八、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的交付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合格证 2、使用说明书(每车 4 套,其中随车 3 套) 3、零件图册(每车 4 套,其中随车 3 套) 4、保修卡 九、质量保证 1、设备保修范围:包括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保修条款应满足和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设备保修期限要求:本设备保修期限将以设备到港口签收之日起 18 个月 或者设备性到现场经性能验收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3、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包括整机技术状况),卖方应免费予以维修、更换零配件或总成件。如果设备故障属于违章操作或维修养护不当造成的,则卖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将由买方承担,但需要积极配合用户 及时解决故障,尽快使设备正常运转。 十、技术服务 1 培训:国内培训:根据买方实际情况,培训时间不少于 / 天,卖方负 责在国内工厂免费提供培训场地及教师和教案,如参加培训人员经买方组织考试 不合格卖方负责重新培训及承担由此增加的所有费用。 国外现场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 天。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基本构造、机械 常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知识、常见故障判断与排除。 2 现场技术服务: 2.1 在保修期内卖方提供技术指导,如买方需要,卖方可在接到通知一周 内派遣售后服务工作师到现场提供 7 日内免费服务,服务人员签证及往返路费由 买方负责。 2.2 质保期外服务:质保期外卖方对设备提供免费远程技术支持,如需人 员到工地现场提供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2.3 服务响应:一般故障的排除,在现场备品备件充足、场地、天气、人 员、工具等具备的条件下,卖方承诺工程师在 2 小时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重大 故障的排除,在现场备品备件充足、场地、天气、人员、工具等具备的条件下,卖方承诺工程师在 12 小时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 十一、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一票结算,设备到达国内指定地点,经买方中间验收合格,卖方 提供收货单、产品合格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收据等资料,出关后 30 天内 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70%,设备到达项目工地后,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设 备性能考核合格,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合同总 额的 10%留作质量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设备质保期满后 30 日内,买方向卖方 支付余下货款。设备质保期的计算方式:自设备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或港口 交货之日起 18 个月,满足二者之一即可。 十二、报价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照《物资询比价采购报价表》标注内容填报,不得随意更 改我方已填写的内容,填报完成的《物资询比价采购报价表》需加盖公章 (PDF 格式)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3:00 前在 http//epc.cnmc.com.cn 报 价,逾期报价视为无效; 2.《物资询比价采购报价表》标注必填的项目不得空项,如有空白或填无,视为无效; 3.报价未满足报价单规定的要求,视为无效; 4.《物资询比价采购报价表》所有项目价格必须报全,不得空项或是选择项 报价,否则视无效报价; 5.报价需包含:产品成本价、利润、运杂费、13%增值税、资金成本、商检(若 有)等所有的费用;供方已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的综合单价。本价格将作为最 终结算的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再调整。 6.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应答文件中 如果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总价之中。 7.报价有下列情形时,采购方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报价: 7.1 高于采购方历史采购价; 7.2 明显偏离市场价格; 7.3 报价总价高于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本数); 8.本次询比采用有效最低价法选择中标人; 9.所供产品必须为正品非试制品,发现所供产品为非正品或翻新品,对生 产经营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不按要求报价或中标后无故(非需方原因)不履约等行为将对照中国有 色矿业集团集中采购中心《供应商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罚。 11.本批货物为出口物资。供方须承诺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所供货物能正常 出口。涉及到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的,若海关要求提供该品牌出口授权文件,由供 方负责提供,若因供方原因未能提供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备案查询网站:(http://202.127.48.145:8888/zscq/search/jsp/vBrandSearchIndex.jsp) 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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