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丰泽区机关幼儿园
乙方:泉州市中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3]FJYF[GK]2018008-1的丰泽区机关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LED显示屏 | LED显示屏 | 1 | 批 | 国内 | 461534 | 461534 | 联想 | M415-D414、TE24-10 | ||||||
合计: | 461534.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壹仟伍佰叁拾肆元整元(¥46153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根据用户二装进度要求同步完成相关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泉秀街道灯洲社区浦西城市综合体安置小区内;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保修期及售后服 务 1、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至少一年的免费保修(厂家或国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供产品的终身维护,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包修、包换。质保期后产品出现问题,只收取零配件费用。 2、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对系统故障进行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现场响应要求后2小时到现场,4小时完成检修工作。如果在24小时内无法完成设备维修,必须提供至少与投标设备性能功能相当的且不能影响原有系统功能使用的设备作为备件(备件要安装调试到正常使用状态)。 3、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投标人有责任对系统软件的运行、管理以及维护进行定期的技术指导,并以优惠价进行长期维护 4、供 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第一步:出厂检验。成交供 应商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成交供 应商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 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②第二步: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和成交供 应商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集成,系统集成完成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对设备和系统集成组织初验。 ③第三步:项目验收:系统设备运行三个月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应由成交供 应商及时处理修正),由采购人组织,对所购货物主要指标(如设备配置、品 牌指标、可靠性、稳定 性等)、集成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如设备测试不合格,或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所有管线敷设完毕,主要设备到场经采购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总金额的50%; |
2 | 45 | 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总金额的45%; |
3 | 5 | 待整体工程1年质保期过后10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中标人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总价的5%作为履约及维护保证金。 2)该履约保证金必须提交到位方可签订合同,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提交。。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报废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有订立之事项,未经双方书面确认,双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如因单方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或解除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丰泽区机关幼儿园 | 乙方: | 泉州市中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丰泽区北淮街19号 | 住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领SHOW天地东区A座写字楼5层502单元D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东东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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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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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060928855 |
联系方法: | 1865907629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52300100100613295 |
签订地点:丰泽区机关幼儿园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