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5.67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博维010-528374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香颐北里小区道路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04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200018105-XM001

项目名称:天香颐北里小区道路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6736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5.6736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天香颐北里小区道路修缮工程

295.673666

1

拆除部分:1.健身广场地面局部拆除 a.地胶面层及基础垫层拆除b透水砖面层及基层拆除 C.混凝土路面拆除2,道路拆除a,沥青混凝土铣刨b单元门石材面层拆除C,路缘石拆除

新建部分:1.新建及加宽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及基层铺装2.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铺装3.石材面层铺装 4.路缘石安装5减速带安装6.交通标识线喷涂7.检查井盖及雨水口标高调整及加固 8.过路管安装及散水修补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9月1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磋商活动。

(2)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磋商。

(3)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8-23至2023-08-30,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方式: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的获取采购文件,请按本项目采购邀请“七、其他补充事宜”中第4项要求提供资料,并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010-52837446)

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得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0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9-0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2307-HXTC-IY1270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 年、预算金额为 / 万元、当年安排数为 / 万元。(本项目不适用)

3.注意事项:

3.1供应商不得拆包磋商。

3.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磋商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供应商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磋商。

3.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4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启当日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磋商。

3.5供应商如派授权代表(每家公司限1人)参与磋商的应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疫情防控期间进入磋商现场,与会人员应遵守磋商现场规定,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

4.凡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提供如下资料: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村29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010-8846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陈博维、刘京、曹文君、赵洁、王思晨、姬小雪、吴众为、修海龙、闫文娟、孙银英、成歌、吉国侠,010-52837446(标书获取), 010-57456265(项目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博维、刘京、曹文君、赵洁、王思晨、姬小雪、吴众为、修海龙、闫文娟、孙银英、成歌、吉国侠

电 话:  010-52837446(标书获取), 010-57456265(项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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