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施工环境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大丰港支线铁路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施工环境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丰港铁路支线自新长铁路大丰西站南端引出,向南跨新团河、国道G343、通榆河,折向东下穿盐通高铁、上跨沈海高速G15,于老斗龙港东侧、人民南路西侧预留大丰南站,出站后转向东北依次跨南中心河、省道S226、二卯酉河、疏港航道,从沪苏产业园区南侧经过,上跨临海高等级路(G228)后进入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沿北灌河南侧向东至线路终点设大丰港站,正线线路全长50.6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即DFTL-HBYS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施工环境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的噪声、大气、水等调试期污染源监测工作,提供相应的监测报告。
(2)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调查报告编制要求等开展调查工作,进行工程内容核查,对污染源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环境管理状况、环境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公众意见等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负责完成自主验收工作,负责验收会议会务工作及专家咨询,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4)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面的相关技术服务等。
(5)负责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验公示可能发生的环保影响、环保投诉等环保事件进行解释、咨询和处理。
(6)负责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完成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等工作。
(7)负责无条件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开通运营后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工作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丰港支线铁路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市区幸福西大街6号
联 系 人:成先生
电 话:0515-8203046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 话:0518-85515121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视情给予必要的协助。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若某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或汇票形式的,需将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8.5投标人如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需将相关澄清材料扫描发送至代理邮箱:1175800097@qq.com,或书面提交澄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