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afz02872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公安厅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吕云0551-66223642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196.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2872
二、项目名称: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武汉实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汉口创业中心智慧大厦41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整(大写)(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第2包: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
本项目包含内容具有专业性强,内容复杂等特点,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
合格,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静,庞士军,陈一品,李志隆,汪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2872
二、项目名称: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6-1号21层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万玖仟伍佰元整(大写)(2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所涉及应用软件内容提供软件测评服务,评估项目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评测项目是否满足原招标文件、项目合同以及设计方案的要求,验证系统中的功能相关特性、性能、安全性是否达到建设目标,最终形成项目的验收评测报告,作为该项目验收的依据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编写测试方案,对项目测试内容进行阐述,并提出项目对应的测试通过准则及测试实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士军,陈一品,李志隆,何静,汪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2872
二、项目名称: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6-1号21层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壹万玖仟元整(大写)(11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4包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所辖范围内的硬件设备采购、应用软件开发等,对本项目进行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包括:测评方案编制,密码测评工作,工具测试等,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个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工作。本包中标人负责对上述建设内容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测评服务。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政务信息化项目在项目验收前需要做商用密码评估,涉及的系统包括所有等保三级及以上的应用系统但属于重要关键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士军,何静,陈一品,李志隆,汪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2872
二、项目名称: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玖拾陆万柒仟贰佰叁拾元整(大写)(19672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包含业务系统集成开发的硬件设施扩容、应用软件开发及试运行服务等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90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达到项目建设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一品,庞士军,何静,李志隆,汪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皖警智能便民服务系统(三期)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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