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交通招字【2024】设01号的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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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HPG_JTHWFW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的“奖项及技术能力:近五年(2019年11月17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参与设计的公路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公路交通优秀设计一等奖的每个奖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个奖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个奖项得3分;多个奖项按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最高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截图。” 因存在歧义,现修改为:“奖项及技术能力:近五年(2019年11月17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参与设计的公路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公路交通优秀设计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多个奖项按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取。本项最高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截图。” 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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