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控山西煤销口泉煤业12月份20装载机采购计划第二次发询(首次询价单号:RA23120900500)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312220085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RA23122200851
采购方式:公开
公示/报价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3-12-25 18:02: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12-26 18:02:00
物料代码航线名称/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指数名称品牌采购数量计量单位要求交货期/计划交货期
1 轮胎式 防爆装载机参考型号ZL20EFB(A)1.02023-12-26T00:00:00.000+08:00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杨家窑村村西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要求所报价格为含1-13增值税到货卸车价;中标后实行一票结算(税票),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时,中选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资质要求:本询单为公开发询如设备、配件及重要材料为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可追溯性和责任问题,此询单接受生产厂家和有授权的代理商报价。三、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响应机制,在接到客户电话1小时内要有响应,若电话不能解决,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四、供货时间规定:除天灾或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交货。五、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并办理财务挂账手续。货款在十八个月内付清。六、运输方式:公路汽运七、交货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口泉煤业材料场八、交货时间:按询单规定日期送至口泉煤业九、包装要求: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严禁性能抵触、互相影响的货物混合包装,包装的容器应与被包装货物体积相适应。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报价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发询附件,要求加盖公司公章),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十 一、中选方案:优先整包,按项最低价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十三、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二级公司监督电话:18635284024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 163.com十四、口泉煤业公司


四、技术条款: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轮胎式 防爆装载机 参考型号ZL20EFB(A)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口泉煤业厂区内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轮胎式 防爆装载机 参考型号ZL20EFB(A) 四、证件要求:送货时需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矿用设备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生产企业须向检测机构索要检测机构相关证明),本批次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 1、出卖人提供的全部代储货物均应根据代储货物特点进行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需求,以确保代储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专用、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每一个包装箱(物)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代储货物清单一致。包装费用、运输费、装卸费由出卖人承担且包装物不回收。 2、出卖人提供的代储货物包装上应有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必要的、清晰的标识或买受人统一要求的标识。代储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买受人的合理要求。 3、如因出卖人包装原因造成代储货物的损坏,由出卖人负责修复或调换,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六、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出卖人每月按照买受人书面通知的数量及到货时间将货物运输至口泉矿指定地点。 2、对于安全生产或抢险救灾所需的急用货物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须即刻按照买受人要求送货。 3、出卖人须提供必要的使用、安装、维修、现场指导等服务,以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 七、检验要求: 1、出卖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测检验中心出具的近期产品检验报告等必要的资证材料,按照国标、行标所规定的内容及买受人的具体要求检验。 2、买受人开具的入库单仅视为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买受人并不因此丧失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向出卖人索赔和求偿的权利。 3、检验费用由出卖方承担,检验报告原件或彩印版交由买受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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