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0000-201908-103001002-0040 |
甲 方: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 |
乙 方:广州市南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4,290.00 |
金额大写:肆仟贰佰玖拾元整 |
项目关键词:5号楼货梯维护与保养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品牌型号 | 设备数量(台) | 载重(千克) | 速度(m/s) | 层/站 | 设备类型 | 电梯启用时间 | 报价(元/台*月) | 合计(元) |
南亚TCJ200/0.28-AS | 1 | 200 | 0.28 | 5 | 杂物电梯 | 1999 | 350.00 | 4,200.00 |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元): | 保养项目表 第一部分机房 1.检查主机设备运转情况(主机之震动、异声、异温、漏油)。 2.制动器行程、动作灵活检查。 3.曳引马达轴承加油,主机减速箱加油。 4.曳引轮槽磨损情况检查,曳引钢丝绳和磨耗检查。 5.主接触器动作情况检查,接点清理打磨。 6.控制柜清洁除尘,主回路控制线螺丝紧固,电阻管螺丝紧固。 7.各空气开关,极限开关检查。 8.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查有清洁加油。 9.绝缘电阻定期检查。 第二部分轿箱、厅门 10.开关门及门联锁,门锁功能检查,整机运行检查。 11.门滑块螺丝紧固及磨耗检查。 12.内外门机械和电气调整。 13.指令按钮及指示灯检查。 14.整机开关性能检查。 15.厅门及轿门踏板、路轨清理,门导靴检查。 第三部分井道、井底 16.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强迫减速开关安装尺寸,动作点及电气性能检查。 17.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伸长情况检查。 18.厅门、撑架、对重的清扫。 19.安全钳动作提拉力检查,安全钳系统的螺栓紧固及清洗。 20.导靴磨耗及调校情况。 21.随行电缆状况检查,感应器调整、隔磁板及感应器清理。 22.井道内导轨压码、连接板、撑架各螺栓修紧。 23.井道照明、限速器坠铊位置是否正常。 24.所有安全保护电气开关性能检查。 乙方免费提供日常保养易损件 机油、柴油、黄油、棉纱团、指示灯泡、滑块、砂纸、小五金、靴衬。 |
90.00 | ||||||
合同金额(元): | 4,290.00 |
服务要求(合同其他条款与本条款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一、维保范围、要求
1.在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15 天 1 次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餐)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
2.电(餐)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1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免费提供保养的润滑油料及部份易耗件按(合同附件)执行。
4.如有必要更换上述第3点以外的电(餐)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乙方优先供应。
二、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应定期对电(餐)梯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检查,维持甲方电(餐)梯安全运行。
2. 在保养期内,应按规定进行保养,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保养人员的“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上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餐)梯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3.乙方在检查电(餐)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更换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其工作应委托乙方处理;如甲方自行处理,影响电(餐)梯的安全运行或造成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因使用方法不良造成电(餐)梯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如乙方在合同期间相关资质到期,在资质到期后一周内未能向甲方提交最新的有效资质,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维护过程文件、自检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 50.0%合同金额。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2019年09月01日至2020年09月01日
服务地点: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路6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遵守电梯正常的使用规则,需对乘客经常触及的踏板、轿厢壁板、轿厢门、操纵箱、厅门、召唤箱进行保护及清洁。如遇水淹井底时,甲方应及时排除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相关技术指导。
2.应执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放及保管电梯零部件的方便,以便乙方进行检修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修复。
6.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轿厢内张贴以下标识:
(1)电梯使用安全守则。
(2)“检验标志”。
(3)“维保标志”。
(4)“电梯应急电话”标志。
(5)“请勿推门,请勿掰门”标志。
(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7.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机房内应张贴电梯使用登记证。同时,甲方应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内必须粘贴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标志”原件。
8.甲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为本合同所保养的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责任
1.在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在不同的周期内及时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及养护,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每次保养完毕,甲方应在“电梯/扶梯维修保养报告书”上签字。如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乙方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3.乙方在保养时发现非正常因素导致需修理或更换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在一个限期内进行该项的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决定处理方式。若因甲方延误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保养期内,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进行检查期间,甲乙双方应派员协助检查工作,甲方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确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上述保养电梯年检合格。但本合同所涉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及不符合当时的国家电梯年检标准,乙方提出维修建议后甲方不予接纳的,以及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电梯年检不合格的除外。
七、免除责任的事项
1.因不可抗力以及非人力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质量问题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
3.甲方委托乙方外其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而造成的影响电梯性能、电梯故障、事故等。
4.甲方不适当使用电梯或任何疏忽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上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中止相关工作,直至甲方结清相关款项为止。这期间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甲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及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4.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退还已付费用或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乙方负责办理年检手续。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乙方为所保养电梯免费购买电梯公众责任险。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路6号 |
地址: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亭岗路18号(自编3号)厂房第3层 |
电话:020-83564540 |
电话:020-86024390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石井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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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708166682164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