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贞丰县富民路房屋门面招租(二次)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xh202412-gczb002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新新0859-3226123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新新0859-32261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贞丰县富民路房屋门面招租(二次)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码GZXH202412-GCZB002
项目名称贞丰县富民路房屋门面招租(二次)
转让方类别法人
转让方编码115223250096161785
转让方名称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类别房产
标的物所在区域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
挂牌价格人民币 6 万元
挂牌日期2024-12-06
挂牌期间3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要求,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贞丰县富民路房屋招租进行公开处置,具体处置事宜如下: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位于中大街旁(国税局斜对面)房屋门面三个,房屋门牌号37号,三个商业门面(其中:1号、2号商业门面原租赁期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3号商业门面原租赁期已于2024年10月16日届满,目前闲置),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三年,期满后按照具体情况续签,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无不良记录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三、出售方式意向竞买方以进行现场竞价方式参与竞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四、交易信息: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起拍价(元/年) 竞价幅度(元/年) 备注1 贞丰县富民路房屋1号门面 1 60000 5000 2 贞丰县富民路房屋2号门面 1 60000 5000 3 贞丰县富民路房屋3号门面 1 60000 5000 五、竞价资格5.1凡有意参加竞买人,请于2024年12月6 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下午17:00 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价公告发出之日起可开始)内向我公司提交申请。5.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现场获取地址: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珉谷街道新丰路国际商贸城10栋6楼联系人:田新新 联系方式:0859-3226123/15186514835 5.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1、现场获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网上获取的需将以上资料发送至1312822768@qq.com邮箱或电话联系15186514835处理。六、保证金缴纳(1)投标保证金额(元):叁万元整(¥30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及其他单位名称: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营业部 帐  号:38110123670004028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2024 年 12月 12日  17 时 00分(3)竞租保证金的退还: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需要携带竞租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4)竞得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将不能参加本次竞租。七、竞价时间及地点竞价时间:2024 年 12月 13 日 10 时 30分竞价地点: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珉谷街道新丰路国际商贸城10栋6楼会议室。八、参加竞价会议需提供资料:是个人参加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收取复印件),是公司、企业参加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含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现场竞价会。九、竞价规则:(一)在竞价期限内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正整数递增报价,后一报价应高于前一报价,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二)自由竞价时间: 30分钟;(三)延时竞价周期:在自由竞价截止后3分钟内,有申请人报价,自动延长竞价时间3分钟。若在延长的3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竞价结束。若在延长的3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3分钟倒计时,直至3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竞价结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确定预竞得人。(四)竞价截止时间后,无申请人报价的,做流标处理。十、交易结果:竞价成交结束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由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交易结果公告》,确定竞得人,并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需向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佣金(按成交价/年的2%计取)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十一、合同签订:(一)竞得人以自然人身份申请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成交通知书原件。(二)竞得人以企业身份申请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成交通知书原件,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一。十二、特别约定:(一)该房屋以现状招租,产权人(产权委托方)不对门面进行装修、整理。(二)承租人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不得用于从事娱乐、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门面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并且不得破坏门面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门面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四)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五)竞租方竞租成功后,需项产权人缴纳壹万元整(¥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承租人不继续租用,未对房屋造成任何破坏,且在规定时间内搬出,书面申请后退回已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息)。(六)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产权人指定账户。(七)承租人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在3日内与产权人(产权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按《房屋租赁合同》交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人有权重新组织招租。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四、联系方式:谈 判 人: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单位名称: 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贞丰县 代理单位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联 系 人: 余缙 联系人: 田新新 联系电话: 18185993719 联系电话: 0859-3226123/151865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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