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河沙西、河沙东等13座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03-04-05-346155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河沙西、河沙东等13座水闸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河沙西、河沙东等13座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荔湾区河沙西、河沙东等13座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河沙西水闸,共1孔,净宽5m;更换东海泵闸拍门、附属钢管及拦污栅;拆除河沙东旧闸、更换新闸启闭机及支承装置、更换2#泵组及软启动柜;更换西郊泵闸拦污栅;更换坦尾泵闸拦污栅、增设备用电源;更换风池水闸闸门及启闭机、室外箱变;更换竹脚室外箱变;加高生北水闸闸门、增设备用电源;更换荔枝湾泵闸补水泵、加高水闸闸门;改造滘口水闸闸门;对河沙东水闸、坦尾水闸、虾庙水闸、生北水闸、驷马涌水闸、荔枝湾水闸和滘口水闸闸顶加高;修缮东海泵闸、西郊泵闸、坦尾泵闸、虾庙泵闸、风池泵闸、竹脚泵闸、生南泵闸、生北泵闸、荔枝湾泵站设备管理房;更新安全监测、标识标牌、防汛物资等安全设施。13座水闸设计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4级。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 ||
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部分: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含配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配合树木保护专章(含绿化迁移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工程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施工工期:450个日历天(15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719.72477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3.1】及【3.3.2】资质。 3.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和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 3.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个设计任务方,1个施工任务方),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6.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②投标登记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⑤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2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若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3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6.4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5月至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社保)。 3.7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11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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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业绩不作资审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8151225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63号广之旅大厦1707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工 | 联系电话 | 020-8626974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140329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