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yh-425glb-01-20240801-00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衡水银行“425工程中期建设专家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HSYH-425GLB-01-20240801-00373.项目内容:衡水银行425工程中期项目建设,涉及新建、重建、配套改造系统近80个,组织管理复杂,参与人员众多,不仅肩负我行数字化转型的重大使命,也是最重要、规模最大的一次系统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且达到实施最佳效果,需要强有力的工程总控管理。然而,我行缺乏大项目群建设管理经验,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培养和提升,根据同业经验,通过引入外部专家服务为重大工程保驾护航成为快速提升总体管控能力的重要方法。通过专家服务团队提供服务支撑,充分借助其专业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经验,应用科学、系统的大项目群管理方法,指导、协助衡水银行工程管理团队推进425工程中期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计划顺利投产上线,推动衡水银行数字化转型驶入快车道。拟引进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的公司及其专家团队,提供建设所需要的规划落地辅助及优化服务、工程实施总控管理服务、技术路线及选型指导服务、业务详细需求梳理服务、数据迁移、梳理及标准化管控服务、项目日常管理服务等,可有效提升总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并为中期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同业经验,聘请适合的公司专家服务及管理工具做好总控管理,是我行启动425工程中期项目的首要工作,以减少我行人员在信息科技及金融业务领域的摸索时间,短时间内提高干部员工信息科技能力及业务素质,培养一批科技及业务综合性人才,为我行长期发展奠定人才基础。通过中期项目建设,形成我行完整的系统建设体系和知识库,为今后的项目建设提供标准化管理依据,做到可控、可查;通过数据梳理,规范我行数据标准,做到数据可识别,为我行数字化转型奠定扎实基础;通过中期项目建设,新核心群建设投入使用并平稳运行,中期项目验收并做完后评价,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中标数量:1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银行成功咨询服务合作案例不少于3个,{“PMO”(业务详细需求梳理服务,数据迁移、梳理及标准化管控服务)“规划”(工程实施总控管理服务、规划落地辅助及优化服务、日常项目管控服务<含管理工具软件>)“架构”(技术路线及选型指导服务)任意一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5.供应商近3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6.中标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项目的开发、建设。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10.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11.本项目涉及项目日常管理工具,需提供具有该管理工具的软件著作权或具有永久使用权且能转授权他方使用的相关证件资料。三、公示及报名时间1.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7:00;公示期间可以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3.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318-5236908电子邮箱:hsyhjzcgbgs@163.com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三证合一及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资格证书的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企业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银行成功咨询服务合作案例不少于3个,{“PMO”(业务详细需求梳理服务,数据迁移、梳理及标准化管控服务)“规划”(工程实施总控管理服务、规划落地辅助及优化服务、日常项目管控服务<含管理工具软件>)“架构”(技术路线及选型指导服务)任意一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6.本项目涉及项目日常管理工具,需提供具有该管理工具的软件著作权或具有永久使用权且能转授权他方使用的相关证件资料。7.供应商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网站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8.提供如下三项承诺函(格式自拟)(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服务能力的承诺函;(2)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的承诺函;(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的承诺函。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实填写附表1)10.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单位电子邮箱)。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正反面装订,编制目录、页码,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成册于2024年7月11日17:00前邮寄至招标人,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投标人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行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2168号衡水银行11层集中采购办公室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318-5236908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方式及时间1.发放方式:PDF格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2.发放时间:2024年7月12日(北京时间)六、招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现场提交2.提交时间:2024年8月1日09:00(北京时间)3.提交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2168号衡水银行11层1118会议室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七、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09: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2168号衡水银行11层1118会议室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九、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2168号衡水银行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318-523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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