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五氯化磷装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澄清答疑
金额
19054.31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54.3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0,543,107.2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财务能力和信誉的第(5)条第②小条中,要求HSE 部门(专职安全员至少3人<机械、土建各专业配备至少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请明确提供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的安全员作为机械和土建的专职安全员是否满足此项要求。 回复:满足。 2、工期违约金为20000元/日,投标文件未明确罚款上限。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报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3条误期赔偿:“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5%”,建议明确本项目罚款上限为合同金额的5%。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承诺如中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电缆、桥架、钢筋等)结算原则。。。。。。”,但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未包含电缆及桥架,请明确甲供材料具体是的材料?桥架、电缆是否甲供? 回复:(1)甲供材料为钢筋,招标文件 附件4-工程量清单“甲供设备材料清单”中已进行说明。 (2)桥架、电缆为乙供,招标文件 附件4-工程量清单“乙供设备及主要材料”中已进行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8月27日 文件预览: 答疑文件.pdf |
递交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