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智慧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gbohc-w1011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某部智慧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VGBOHC-W1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某部智慧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560000 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含配套辅材、基础设施处理)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 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供货、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安装、调试、检测、培训、税金、售后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部智慧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某部智慧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 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 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 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有变更的,提供工商企业变更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 供近三年度(2020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②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七)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 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重大安全生产及重大质量安 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 处罚情况;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②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结果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③禁止投标期: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中“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 限内,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 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企业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列 入禁止投标黑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远程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4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同本项目“投标地点”。
七、其他
某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智慧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OHC-W1011
三、项目概况:采购某部智慧服务平台设备 1 套,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智慧服务平台 详见技术参数 套 1
2 智慧服务终端设备 套 1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运杂费用。
3.采购预算:560000 元,包含所有设备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超过此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8.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 12 个月。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10.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含配套辅材、基础设施处理)从出厂到交付使用 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供货、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安装、调 试、检测、培训、税金、售后服务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 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 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 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有变更的,提供工商企业变更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 供近三年度(2020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②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七)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 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重大安全生产及重大质量安 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 处罚情况;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②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结果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③禁止投标期: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中“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 限内,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 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企业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列 入禁止投标黑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 年 9 月 07 日至 9 月 13 日(08:30—12:00,15:00—17:3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远程电子邮箱获取。
(三)发售方式:远程电子邮箱获取,将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以单个 PDF 文 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与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声明函、营业执照、财务证明材料;
4.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军队采购网”网站查 询证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405 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本项目“投标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388625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大厦 8 楼 813 室(商务 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 200 米)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71-65928329 0371-86253369
邮箱:jdgf7c@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8388625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大厦 8 楼 813 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 200 米)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1-65928329
电子邮件: jdgf7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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