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一氯甲烷提质增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8507378
?通讯地址:聊城市长江路1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邮编:25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一氯甲烷提质增效改造项目 | 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聊城化工产业园内 | 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 | 山东碧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聊城证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聊城化工产业园内,总投资80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占地60平方米。对产品精制系统进行改造,将粗镏塔顶增加一级冷凝,停用装置现有精馏塔,并在新增框架内安装新精制精馏塔及附属设备,使产品一氯甲烷含量由 99.5%提高至 99.95%,改造后不新增产品种类及产能。 | (一)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VOCs、氯化氢。项目粗馏不凝气、精馏不凝气、灌装废气依托园区等离子气化炉焚烧处理后由 1 根 50m 排气筒排放,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排放执行《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标准要求,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标准要求,氯化氢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全盐量,循环冷却水排水经厂内排污管道排入“废水零排放项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区等地面硬化区边缘须设计污水收集沟槽及围堰,确保将因跑、冒、滴、漏等产生的物料及事故废水全部收集处理;进一步加强生产区地面防渗、防腐处理并严格管理,确保防渗措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三)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一氯甲烷提质增效改造装置区采出泵、回流泵等各类机泵。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