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什字李家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什字李家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项目编号: D01-12622700079265086Y-20230825-026001-6
招标人: 灵台县什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530000
采购内容: 采购拖拉机、秸秆饲料捡拾打捆机、三轮车、旋耕机、开沟机、挖坑机、自走式喷药机、圆盘割草机各一台。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25164001001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53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什字李家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即2020、2021、2022)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9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标段内容: 采购拖拉机、秸秆饲料捡拾打捆机、三轮车、旋耕机、开沟机、挖坑机、自走式喷药机、圆盘割草机各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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