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采购改性沥青混凝土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采购改性沥青混凝土
202209-JF-TJ-LQHNT-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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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采购沥青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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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采购改性沥青混凝土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
采购计划经公司研究通过批准,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
所要购买的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
,该项目为高速公路养护项目,包含天津高速集团运营一分公司负责管养的京秦、津蓟及津宁3条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主线、匝道、互通、收费站广场、站外联络线范围内的小修养护(小修维修及日常养护)、大中修(预防性养护工程、修复性养护工程)以及应急养护等所有养护类施工。
2.2招标内容:此次招标材料、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下表。
表 材料采购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 招标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九园收费站养护工区 联系人:韩明 电话: 13683027758 电子邮件:1062571930@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顺义石门支行 账号:110061002018800030848 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 2022年 9月 30日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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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蓟01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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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宁02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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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秦03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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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ec.ccccltd.cn/PMS/moredetail.shtml?id=sjN7r9ttBwLI2dpg4DQpQb68XreXjaqkS2JQxUxuL5i10fZTCLCagXX5B/CCLxrNujM2HfHDFD1Uku1QXFoPLomDvHhKUmXmb9TA3D4fjiXVO/kUEEREl7C6c+4EPKbbSfNXwSsPrx5WRFxeAJJDCVtXDy8n/F1o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209-JF-TJ-LQHNT-04采购招标沥青混凝土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2022年9月总承包1标段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人: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4.投标123.投标文件102.招标文件91.总则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9.纪律和监督158.重新招标147.合同授予146.评标135.开标13
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264.评标程序233.评审标准232.评标委员会231.评标办法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
第十七条其他事宜45第十五条争议解决44第二节合同格式3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6.评标打分表28
一、投标函53目录5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六章技术规格书50第五章采购材料一览表49第十八条合同附件45
七、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66六、资格审查资料60五、投标报价资料57四、投标保证金56三、授权委托书55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4
1、招标条件:材料采购招标公告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九、其他资料68八、生产能力及供应保证方案66
表材料采购表2.2招标内容:此次招标材料、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下表。2.1项目概况: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该项目为高速公路养护项目,包含天津高速集团运营一分公司负责管养的京秦、津蓟及津宁3条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主线、匝道、互通、收费站广场、站外联络线范围内的小修养护(小修维修及日常养护)、大中修(预防性养护工程、修复性养护工程)以及应急养护等所有养护类施工。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所要购买的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方式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ec.ccccltd.cn/PMS/)。1.1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采购计划经公司研究通过批准,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 AC-13 | t | 60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包件01 |
2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 AC-13 | t | 160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包件02 |
3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 AC-13 | t | 120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包件03 |
4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 AC-20 | tt | 65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包件01 |
5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 AC-20 | t | 120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包件02 |
6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SBS AC-20 | t | 15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包件03 |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要求投标人需沥青混凝土生产地为天津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交货期:2022年10月-项目结束交货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施工现场。津蓟包件01,津宁包件02,京秦包件03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包件共3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企业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三份)。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材料供应商注册资金均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投标人应具有2019-2021近三年内交通运输行业或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5.2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0日17: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5、投标文件的递交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2年9月30日8:00至2022年10月4日12:00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3.7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30日8:00至2022年10月4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ec.ccccltd.cn/PMS/)报名确认。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线上: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6.2开标地点: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17:00进行线上开标。6、开标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寄出至:中交路桥检测养护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板路26号;邮编:101399)工程管理部(投标文件)电话:18647101280)。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与物资装备管理部招标文件咨询人:韩明(13683027758)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7、发布公告媒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022年9月30日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编号 | 202209-JF-TJ-LQHNT-02 |
1.1.3 | 招标人 | 名称: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板路26号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监测中心联系人:韩明 13683027758 |
1.1.4 | 招标组织机构 | 名称: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板路26号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监测中心联系人:韩明 13683027758 |
1.1.5 | 项目名称 | 中交养护集团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第五章材料需求一览表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投标人自行踏勘□召开,召开时间: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21日下午17:00前 |
1.9.3 | 招标人澄清 |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7:00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发布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提交 |
2.2.2 | 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
2.3.1 |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 48 小时内(已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后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7:00时前(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公司名称:中交路桥检测养护有限公司税号:91110113MA01JJ492P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府前街9号-155电话:010-8434919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顺义石门支行银行账户:110061002018800030848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电汇回单)扫描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注:(1)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时以招标人提供的保证金打印的凭证为准。(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及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帐户,供应商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3.5.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 年至 2021年 |
3.5.5 |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今 |
3.5.5 |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今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除明确要求亲笔签名之外的其他页不需每页签字。(2)投标文件的正本装订成册,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沥青混凝土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
4.1.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详见招标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组建 |
6.3.1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计算机辅助评标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3人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
9.5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与物资装备管理部电 话:010-64789898(总机)转 1577(分机)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4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所需检材料(下称招标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材料生产供应能力。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4本次招标交货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宁高速1.3.3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2022年9月-大中修工程阶段性完工。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责令停业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0分包、转包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9投标预备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不允许偏离。1.11偏离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技术规格书;(5)招标材料需求一览表;(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
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发布。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4)投标保证金;(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0)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组织供应、运输、服务方案;(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7)投标人资格声明;(6)投标报价资料;(5)资格审查资料;
3.2.2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12)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方案;(11)生产能力及供应保证方案;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保证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
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生产能力证明”或“供应能力”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或企业库存、场站、运输、吊装等能力证明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且投标人纳税类型为一般纳税人。3.5资格审查资料(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5“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6.4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投标文件的编制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
5.开标4.2.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2.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本次采用线上开标,招标人按照线上开标流程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中标通知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单位要求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履约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经投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定所有投标的;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10.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畅通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投标人有权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并收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10.1本次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要求与项目具体实施机构签订供货合同,并按具体实施机构下达的供应计划完成其所签合同中的材料供应,不能按要求及时供应的,具体实施机构有权指派其它中标人代其供应,其供应量相应减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人名称):编号:
问题的澄清附件二:问题的澄清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评标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上传至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up.ccccltd.cn。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材料名称)评标委员会:编号:
中标通知书附件三: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价:元。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材料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材料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确认通知附件五:确认通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材料名称)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以上单数。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2款的规定,对投标单位进行打分,按照经评审的投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同等条件下内部企业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1.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招标人组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 项规定 |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2款规定 |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同一材料报价唯一 | |||
3.1.1 | 形式评审标准 | ….. | ……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 ………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材料描述表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6项规定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运输、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 | 符合第五章“采购材料一览表”的要求 | |||
3.1.3 | 商务评审标准 | 供货范围 | 符合第五章“采购材料一览表”的要求 | |||
3.1.4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材料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采购材料一览表”的要求 | |||
3.1.4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3.1.4 | 技术评审标准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五章“采购材料一览表”的要求 | |||
3.1.4 | 技术评审标准 | 生产设备 | 满足招标生产能力要求 | |||
3.1.4 | 技术评审标准 | 月供能力 | 满足招标物资供应需要 | |||
3.1.4 | 技术评审标准 | 其他情况 | 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评分办法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技术部分:10分投标报价: 90分 | ||||
3.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是经评标小组评审,投标人合理、有效报价的平均价 | ||||
3.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无 | ||||
3.2.4(1)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人财务能力 | 细则权重:1.00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报告显示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无重大风险源,得1分;审计报告扫描件不清楚的视为0分。 | |||
3.2.4(1)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评价 | "细则权重:2.00生产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近3年内中标中交集团范围内或者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3份,并能提供相关完整的合同扫描件,提供资料齐全的得1分,每加一笔加0.5分,最高2分。" | |||
3.2.4(1)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 "细则权重:2.001.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计1分;2.提供顾客满意度证明,每份加0.5分,最高2分。" | |||
3.2.4(1)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 "细则权重:3.00技术支持及时、售后服务措施到位,计1-3分。" | |||
3.2.4(1) | 技术评分标准 | 生产能力及供应保证方案 | "细则权重:2.001.科学、合理、完善的组织供应方案,计2分;2.较科学、合理、完善的组织供应方案,计1分; | |||
3.2.4(2) | 商务报价 | 商务报价 | "细则权重:90.00 1.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满分90分;2.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于1%在90分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计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3.1.3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初步评审标准3.评审标准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绝大多数的意见为准。
4.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4.1初步评审4.评标程序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详细评审标准3.1.4技术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2详细评审(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4.1.2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3)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2)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1)本次评标价以标的材料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4.2.2评标价的评定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条款进行打分,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至3名的中标候选人。
4.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4)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则以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包括:(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4.4投标文件的拒绝4.3.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4.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4.5.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1个以上包件中履约能力和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供货保证能力、服务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5.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至3名的中标候选人。4.5评标结果(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2)投标人少于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4.6拒绝所有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有权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4.5.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材料招标采购综合评分表6.评标打分表5.3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5.1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 | 技术 | 商务 | 总分 |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 | 投标人财务能力 | 投标人业绩评价 | 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 生产能力及供应保证方案 | 商务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 | 细则权重:1.00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报告显示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无重大风险源,得1分;审计报告扫描件不清楚的视为0分。 | 细则权重:2.00生产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近3年内中标中交集团范围内或者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3份,并能提供相关完整的合同扫描件,提供资料齐全的得1分,每加一笔加0.5分,最高2分。 | 细则权重:2.001.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计1分;2.提供顾客满意度证明,每份加0.5分,最高1分。 | 细则权重:3.00技术支持及时、售后服务措施到位,共3分。 | 细则权重:2.001.科学、合理、完善的组织供应方案,计2分;2.较科学、合理、完善的组织供应方案,计1分; | 细则权重:90.00 1.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满分90分;2.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于1%在90分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计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1 | |||||||||
2 |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1.定义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评委签字:监督:日期:
1.7“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3“材料”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材料。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本合同下交付的材料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标准和适用性1.9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1.8“天”指日历天。
4.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设备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4.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4.联络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应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7.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材料使用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材料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7.检验、测试6.1以签署的合同相关规定为准。6.计划和报告4.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9.1卖方负责办理材料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及安全责任;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材料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材料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9.运输和保险8.3由于材料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8.2材料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8.1卖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等需要,确保材料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8.包装和标记
10.2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材料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及其他资质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材料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材料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材料,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材料出厂的标准。10.1卖方应随同每批材料发运附一份发货材料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10.验收9.4卖方应在材料装车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材料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材料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9.2材料装卸和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11.1除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和质量提供货物外,供货人还应负责以下事宜:11.伴随服务10.6买方在材料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材料的权利应不会因为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材料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材料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若卖方对买方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买卖双方共同指定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材料进行检测,其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材料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材料应负的质量责任。10.3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备材料质量的依据。
12.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12.合同结算和付款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3)任何批次的货物一经发现并确认为不符合质量标准,供货人应无条件地予以退货或调换成合格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2)发包人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供货人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应做出快速反应,与相关人员联系,协商解决质量争议;(1)供货人及时向发包人通报供货及在途情况;
13.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13.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材料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材料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13.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材料。13.保证(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1)已交货且已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一票制,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14.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14.1卖方应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负责。14.质量保证13.6应急供应:当卖方不能按照买方的需求计划组织供应,在数量与质量上无法满足施工需要,买方有权另行采购以保证施工进度,同时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供应数量,采购材料高于合同价的部分由卖方承担。13.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材料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材料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材料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13.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材料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5.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15.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15.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15.变更及合同修改14.4卖方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14.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应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7.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17.索赔16.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分包、转包。16.分包、转包15.5买方要求调整材料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15.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
18.误期赔偿费17.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17.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17.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更换,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材料的质量保证期。(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19.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19.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5.5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19.1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9.终止合同18.2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标人应按合同总额每日百分之三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或由采购人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约定终止合同。18.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4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过程中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并对项目工期造成影响的,买方有权更换卖方并终止合同。19.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材料,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9.2第21.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1.3款规定办理。(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19.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20.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20.3履约保证金在材料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2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材料验收合格后3个月。20.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0.履约保证金
21.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21.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21.不可抗力20.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1)卖方发生19.1、19.4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l)依法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3.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方式解决:23.争议的解决2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22.税费21.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5.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25.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25.合同生效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适用法律仲裁结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6.1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26.其他(4)履约保证金。(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2)技术规格书;(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乙方:(供方)甲方:(需方)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第二节合同格式
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⑵本合同书;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双方的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中标公告等);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第一条总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3.合同价款=单价×合同暂定数量×(1+增值税税率)2.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合同价款。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估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价、增值税、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可另加附页作为合同附件):第二条产品及合同价款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为准。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不含税合计(元) | |||||||
增值税(元) | |||||||
价税合价(即本合同所指价款)(元) |
⑵浮动单价的浮动机制/。⑴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4.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③合同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书面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且过磅或验尺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②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不含税单价。(注:本条款仅适用于“一票制”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如采用“两票制”即材料、运输费分开开票,则应在合同条款中注明“运输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代收代付运输费给承运方,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承运方开具给甲方。”)(注:①合同价款均为暂定价款,实际合同价款以甲方最终认可的价款为准。
(注:以上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作为履约担保方式)⑵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合同价款含税总价/元的银行保函。⑴由甲方在第一次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注:履约保证金扣除金额,项目部可根据合同实际签订情况自行确定)1.履约担保方式:第三条履约担保以上两种单价取其一种形式。
⑴因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履行中任一违约行为而致甲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的。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⑵采取银行保函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结束后保函自动解除。⑴采取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期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截至合同供货期结束后30日。2.履约担保期限:
3.在沥青混凝土材料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2.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在甲方或业主同意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试验,材料到场后验收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1.质量标准: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标准执行。第四条质量标准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⑵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4.甲方向乙方发出材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后,如有变更,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时间。3.甲方上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下一天的沥青混凝土材料日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乙方应按该计划提供的需求数量和产品交付时间将沥青混凝土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沥青混凝土材料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前2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2.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截止时间为准。1.交付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第五条产品交付4.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责任赔偿。
3.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等待卸货。1.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沥青混凝土材料运至甲方现场,同时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运输、卸货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材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直接扣除。5.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书面或传真变更通知要求组织供货。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前1日前通知乙方。
3.沥青混凝土材料出厂前,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沥青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沥青混凝土材料的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2.沥青混凝土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及计数等方式验收为准。1.交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随车提交沥青混凝土材料相应的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或质量合格证。第七条交货验收5.由甲方自提、自运方式的运输、卸货,合同另行约定。4.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等各类事故承担责任。
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20%货款(现金),2022年底向乙方支付60%货款(其中20%为现金,40%为承兑汇票),第二年年底支付剩余20%货款(现金)。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第八条结算、付款方式、税金4.货物交付以双方书面指定的履约联络人签收记录为依据。货物在交付甲方之前所产生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⑶甲方、乙方对沥青混凝土材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⑵在沥青混凝土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沥青混凝土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⑴甲方对到场沥青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沥青混凝土材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3.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⑶采用承兑汇票支付的,在承兑汇票有限期内,如乙方提前贴现,所产生的承兑利息甲方不予承担。⑵付款时,保留当期应付合同价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使用结束后3月内再进行结算支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⑴现金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现金转账/承兑汇票。2.付款方式:
2.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1.乙方产品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甲方负责回收和处置。包装物费用如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果对回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九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7.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按本协议第八条第6款约定期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价款(含增值税)3%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价款时,将上述违约金在乙方价款中扣除。6.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甲方财务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甲方财务部,送达日期以甲方财务部签收日期为准。5.乙方为一般纳税人,甲方向乙方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服务的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1.按照甲方要求的沥青混凝土材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及时供货。(二)乙方责任:2.满足运输车辆通行和卸货条件,确保乙方顺利完成工作。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支付价款。(一)甲方责任:第十条双方责任(可进行补充)
3.供货推迟不是因乙方造成,双方各自承担己方的损失。2.如因本工程发包方(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沥青混凝土材料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10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中交养护集团因此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承担因违约产生的一切风险。第十一条违约责任3.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2.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检,对沥青混凝土材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年。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保密若乙方拒不重新提供或延期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剩余合同价款,并从乙方剩余合同价款中扣除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发票为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出现任何虚假、伪造或过期等情形,乙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第八条第7款的违约责任,还应向甲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可用于甲方抵扣的销项税,税务机关对甲方的行政处罚等)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各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和乙方应付违约金的,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乙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可据此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履行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知识产权3.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争议解决4.其他:3.乙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甲方施工生产停滞。2.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和完成甲方的物资需求计划。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即告合同终止。3.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它方。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其他事宜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工程项目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知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2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暂时延迟或终止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或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合同延迟、终止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附件4:其它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资料。附件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凭证(银行保函);附件2:乙方中标通知书;附件1:乙方(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盖乙方鲜章)、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地址:地址:甲方:(需方章)乙方:(供方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账号:账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二、甲方于年月日前,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一、截至年月日,乙方完成了材料供货。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基于合同,甲、乙双方就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的材料供货达成以下《结算协议》: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结算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2.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1.本次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前期合同中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四、协议条款及其它事宜的约定:三、甲方对乙方每期进行支付价款前须签订此协议。(注:乙方对本协议期间甲方基于业主资金不到位所造成的未及时支付价款的行为,应放弃对甲方的预期违约金及未付价款利息的诉求。)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章采购材料一览表:年月日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服务工作。1.1本次招标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和厂家,如果与要求参数、测量范围有冲突时,应以要求参数、测量范围为准。第六章技术规格书材料采购清单2022-2025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 SBS | t | 60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
2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 SBS | t | 160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
3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 SBS | t | 120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
4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20 SBS | t | 65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
5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20 SBS | t | 120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
6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20 SBS | t | 1500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
2022年9月-项目结束 | 天津市宝坻区 |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4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九、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方案七、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八、生产能力及供应保证方案六、资格审查资料五、投标四、投标保证金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沥青混凝土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十、其他资料
(6)资格审查资料;(5)分项报价表;(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3)投标保证金(如有);(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9)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方案;(8)生产能力及供应保证方案;(7)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后果由我方承担。
若采用现金、支票、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四、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物资报价表5.1投标物资报价表五、投标报价资料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网价 | 固定费 | 到站单价 | 到站合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1 | 2 | 3 | 4=2+3 | 5=1×4 | 到站合价 | 发站 | (Km) |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备注:1.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5.2物资报价分析日期:年月日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费小计 | 公里 | 元/吨.公里 | 元/吨.公里×运距 | 运距 | |
1 | 公路运费 | |||||
2 | 铁路运费 | |||||
…… | ||||||
八 | 杂费小计 | |||||
1 | 装卸费用 | |||||
2 | 短倒费用 | |||||
…… | ||||||
到站单价 |
(一)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2.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备注 |
3.投标人应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材料(非定制材料),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材料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 |
备注 |
材料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 |
备注 |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致:(招标人)制造商授权书(六)制造商授权书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授权期限:。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
生产能力及供应保证方案(格式自拟)八、生产能力及供应保证方案七、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
九、其他资料提示:投标方供应保证方案包含不限于从人员配置、质量保证、供货、运输保障、应急保障、等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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