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B20240909-01
项目名称:防雷装置检测项目
项目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758号、合肥路758号甲、富源二路16号甲
采购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二、项目报价及结算要求
1、项目拦标价:3.2万元/年,服务期3年(合同采用“1+1+1”的签订方式),共计9.6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总报价包含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设计、施工、人员、运输、安全、保险、储存、搬运、检测、税费等全部成本和费用),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测,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总价款系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充分理解并勘验所得,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上涨或者增加合同款项,不得降低检测要求及检测点位。
3、不组织勘察现场,承包商必须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3.1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3.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整改方案,甲方对检测报告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由乙方免费复测至符合现行国家防雷规范标准,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检测合格的报告、开具全额发票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服务单位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计量认证CMA资质,通过省气象局备案;
3、供应商必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履行合同。
三、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计量认证CMA资质等相关资质。
3、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同类项目采购合同复印件等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
五、报名方式:
请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采购办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758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济众楼门诊四楼4035房间。
六、报名期限:2024年09月10日至09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850556
八、其他说明
本次议价采购的后续信息请关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官网(https://www.qlyyqd.com)动态,具体公开议价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企业谈判代表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不畅等原因,未如期参加议价的,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 |
(一)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据国家现行防雷规范执行) 1、接闪器 检查内容: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接闪器有无脱焊、折断、支持点的间距及机械强度、腐蚀情况和避雷带的弯曲弧度,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它电气线路,楼顶所有的金属构件的接地和等电位连接情况,8 层以上窗户的接地情况。 检测项目:接闪器主要包括楼顶的铁爬梯、排风管、铝塑外墙、 钢结构、发光标志牌等。 2、引下线 检查内容:与接闪器的焊接、锈蚀情况、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引下线的规格尺寸等 3、接地装置 检测内容:用接地电阻表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4、电子电气设备机房的测试 检测内容:信息中心机房、消防监控室、锅炉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制冷机房、换热机房、发电机房、消防泵房、配电室、楼层电井、医疗设备机房等各设备的保护接地及设备的等电位连接、配电箱接地等。 5、电涌保护器(SPD) 检测内容:确认配电系统的形式;检查并记录各级 SPD 的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型号、参数和安装工艺(连接导体的材质和导线截面,连接导线的色标,连接牢固程度);对 SPD 进行外观检查,SPD 的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无裂痕和烧灼痕或变形;SPD 的标志应完整和清晰;测量多级SPD 之间的距离和 SPD 两端引线的长度;确认 SPD 处于故障状态时,状态指示应与生产厂说明相一致。 6、其他建筑物防雷装置:依据国家现行防雷规范执行。 7、检测点的数量(检测范围:门诊楼、急诊楼、病房楼、电子电气设备机房等): 7.1 济众楼、广智楼、求真楼、浮新院区、PCR实验室等检测点位不少于400个; 7.2 博施楼监测点位不少于2200个。 (二)投标人须知其他投标要求及说明 1、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在3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整改方案。时间如有变动,经双方商定一致后执行。投标人负责提供检测所需设备和技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及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操作,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对隐患问题出具具体可执行的整改方案,协助采购人落实整改,并达到防雷装置符合现行国家防雷规范标准,正常使用。 2、投标人保证在服务期内配备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3、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资料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法律效力,将作为防雷主管机构和其他管理机构进行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的重要技术依据。 4、投标人承诺需动火、动电、高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应配备取得相应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作业,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此造成的处罚、事故等,需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中标人现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施工,穿戴整齐工装、持工作人员证件进场或佩戴工作证;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形成详细、具体、可落实的安全实施方案,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中标人违规操作出现任何事故均自行承担,且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7、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9、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0、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2、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可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检测费由中标人预付,最终由责任方按比例承担。 |
附件一:法人委托书.docx
附件二:信用承诺函.docx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采购办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