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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公告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3年公告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已经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呼发改审批能源字[2023]4号),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地处“金山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西侧的元亨石墨国际产业园及其西侧空地上。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属金山热电厂扩建工程,装机容量为2×100万千瓦,安装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2计划工期:脱硫系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5号机组脱硫装置2025年6月具备通烟气条件,2025年10月31日前脱硫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6号机组脱硫装置2025年8月具备通烟气条件,2025年12月31日前脱硫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指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本工程是完整的整套系统,包括以下范围,但不限于此,即包括本工程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包括包装和临时防腐措施)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施工降水、为满足工程里程碑节点工期要求而发生的冬期施工特殊措施、与各标段之间建筑安装交叉作业设备、图纸交付影响,需要的植筋、挖洞、开孔、补洞和土石方挖填、基础沟道二次开挖与回填、基坑排水、墙面修复及其他各种措施等;不含桩基工程的桩体、桩间土、破桩头)、监造(招标人负责的监造部分除外)、调试、竣工、试验、试运行、考核运行、设计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移交必须无尾工、零缺陷。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培训等)等。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机组DCS招标、机组DCS技术协议签订会及DCS联络会。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包括生产必须的保温油漆、各种标志标识、岛区道路及绿化,并取得安全、消防、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许可证及使用证,负责消防设计通过相关设计审查,并负责总承包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配合招标方完成环保验收,实现“交钥匙”工程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程质量目标:本工程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同期、同类型、同地区工程建设领先水平,高等级完成工程质量评价工作,高排序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国内新建(或扩建)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烟气湿法脱硫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不含改造及联合体业绩),并且其中至少有1项业绩已安全投运满1年(时间以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节点开始计算)。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封面、签字页、能证明上述范围的参数页),已投运的业绩需额外提供工程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应能说明烟气脱硫系统生产/投产日期和参数)及业主提供的安全运行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且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国内已投运的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总承包(EPC)工程管理业绩(需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经理或合同、工程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佐证明确为该项目经理),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并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3.2.4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2015年1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装置设计管理经验(须提供业绩明确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17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
投标人邮件告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 :董 工
电 话:185 1065 8161
邮 箱:1851065816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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