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平湖市独山港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2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嘉兴独山港区溢油应急设备库应急能力评估及设备配备方案研究项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规划的相关要求,根据《嘉兴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4-2020)》实施要求,需建设嘉兴地方应急设备库300吨,其中平湖市建设100吨应急设备库;同时建设岸线清除能力400吨,现需对防污染应急设备物资进行评估。为加强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建设管理,合理确定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功能,规范应急设备设施配置,综合利用各种资源,保障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拟开展嘉兴独山港区溢油应急设备库应急能力评估及设备配备方案研究项目。本项目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调研、现场调查、设备检验等方式,开展独山港区溢油应急设备库应急能力评估;根据相关法规、标准与规范,提出设备库防污染设备配备方案。2000002023年03月
2海航防污染应急队伍和设备库运维随着独山港口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临港工业和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舶日趋规模化和密集化,使得相关的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风险也越来越大,根据《嘉兴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4-2020)》《嘉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21号)以及《嘉兴市海上溢油中心办公室关于嘉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嘉海溢油办〔2021〕1号)等有关要求,需尽快建设一支海洋防污染应急运维队伍。2500002023年03月
3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21 年修订)》(2021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5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和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近期将组织开展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通过编制和落实区域节能审查,全面推进能评工作改革,掌握区内规上企业实际用能情况,明确区域内能源“双控”及煤炭消费总量、碳排放构成及控制目标,制定新增能耗(用煤)减量或等量替代方案。 简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节,优化节能审查流程,在确保完成能源“双控”、碳达峰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建立“区域节能审查+区块能耗标准”取代项目节能审查的体制机制,实现节能审查“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8500002023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平湖市独山港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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