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联合指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三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t397-20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0416-2315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24-2256455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 段改扩建工程联合指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三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397-2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 锦段改扩建工程联合指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三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 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联合指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三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 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联合指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三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416-2315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71 联系人: 徐先生、李女士 电 话: 024-22564554 电子邮件: LNCT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超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 段改扩建工程联合指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三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哈高速绥中(冀 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联合指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第三次采购)已由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 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形式 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 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联合指挥中心车辆租赁服务,用于办公用车,具体车型及数 量如下:
序号车型数量 (台)
1吉普车3
2 商务车(7座)1
2.2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o 2.3服务地点:锦州。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资质 等级 法人营业执照;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业绩 要求供应商近二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其中车型包含吉普车或商务车 】业绩。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信誉 要求(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http://zxgk.co 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或其 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 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LNCTZBDL@163.com邮箱,材料文件命名为“LNCT3 97- 2024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 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建议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售后 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及单位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 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 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4 年12月30日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 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 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 vice.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416-231500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 层 联系人:徐先生、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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