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双桥检修车间制动室设备设施改造建筑工程
二、采购依据: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丰台车辆段双桥检修车间制动室设备设施改造设计文件和概(预)算审查意见的通知》(京铁计概审改〔2024〕196号),开展双桥检修车间制动室设备设施改造建筑工程。依据《丰台车辆段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丰辆办〔2020〕169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五十条(一)“合同标的额或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且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承办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选择其一,并按照《丰台车辆段项目采购方式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该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三、采购项目
1、双桥检修车间制动室设备设施改造建筑工程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梆子井南甲1号
四、采购标准
1、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
3、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中的规定;
4、《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TG/QT102-2021)铁调[2021]160号;
5、《铁路建筑安装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符合建筑类国家、省、市和铁路有关的建筑类施工质量、规范、标准要求;
7、其它有关铁路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时。
2.递交方式:在截止日前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梆子井南甲1号。
收件人:田瑞华
联系方式: 010-51839755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7日
七、要求及相关事宜:对上述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7日上午9:00前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并将异议的函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ftcldjskgc@163.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工 010-51839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