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音乐学院《学校音乐美育课堂设计》慕课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f-gn-22102024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音乐学院
招标联系人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盛华027-87296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0
公告正文

武汉音乐学院《学校音乐美育课堂设计》慕课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0-28 17:25 审核人:

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音乐学院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就武汉音乐学院《学校音乐美育课堂设计》慕课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武汉音乐学院

2.项目名称:武汉音乐学院《学校音乐美育课堂设计》慕课制作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HBSF-GN-22102024

4.采购预算:32万元

5.采购内容:《学校音乐美育课堂设计》慕课制作服务;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拍摄制作并上线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各包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满足下列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磋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2年10月31日起至2022年11月0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209室或网络(邮箱hbsfzb@sina.cn)

3.方式:(1)现场获取;(2)网络获取(邮箱hbsfzb@sina.cn)。供应商代表须准备如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人授权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法定代表人自行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

②登记表(详见附件);

③付款凭证(网络获取提供);

上述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室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音乐学院

地 址:武汉市紫阳街办事处临江大道1号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27-88057282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209室

联系人:张盛华、吴坤、胡丽萍、牛丽佳、田佼玉

联系电话:027-87296088

邮 箱:hbsfzb@sina.cn

八、信息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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