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漯河市2023-2024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zx20230021410001-0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4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预算超100万);
2.2项目编号:CGXZX20230021410001-040;
2.3项目概况:主要对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原辅材料进行采购;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数量:
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
规格及配置
备注
一标段
凹印油墨
18kg/桶、20kg/桶
二标段
UV喷码油墨
1升/桶
1升UV喷码墨水免费提供15片无尘布(每片尺寸20cm*20cm)及生产所需适量UV清洗液。
三标段
白卡纸
225g/㎡、230g/㎡
四标段
成品纸(转移横纹对碰小光柱哑银卡纸、铝箔哑金卡纸)
232g/㎡、245g/㎡
五标段
古铜色电化铝
0.128*1200m
0.07*1500m
六标段
细木板
1220mm*2440mm*12mm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周期:一、二、五、六标段两年;三、四标段一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9质保期:一年。
2.10合同期限:一、二、五、六标段两年;三、四标段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一、二、三、四、五标段: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或其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0年以来三个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不适用于六标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3.2.2一、二、三、四、五标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3年0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六标段: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3年0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上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③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2.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4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需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平台服务费4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详见其他网站公示);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详见其他网站公示)进行咨询。
4.6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和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详见其他网站公示)进行咨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公示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8.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东段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榆林北路36号1号楼15层
联系人:刘女士孟先生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电子邮件:(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投诉受理部门: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附件:承诺书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承诺书
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1、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在近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贵单位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
2、如本公司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承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投诉其相关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具有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质疑、投诉方式方法符合招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不随意进行质疑(投诉),不发生恶意纠缠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三年内不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组织的任何招标项目。
3、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或允许本次招标采购单位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对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
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此承诺:
一、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五、依法依规提出异议和投诉,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六、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七、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禁止或限制的其他行为;
八、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无条件配合提供证据、作证。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我单位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接受招标人警示约谈、降低考核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三年内不参与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和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4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预算超100万);
2.2项目编号:CGXZX20230021410001-040;
2.3项目概况:主要对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原辅材料进行采购;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数量:
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
规格及配置
备注
一标段
凹印油墨
18kg/桶、20kg/桶
二标段
UV喷码油墨
1升/桶
1升UV喷码墨水免费提供15片无尘布(每片尺寸20cm*20cm)及生产所需适量UV清洗液。
三标段
白卡纸
225g/㎡、230g/㎡
四标段
成品纸(转移横纹对碰小光柱哑银卡纸、铝箔哑金卡纸)
232g/㎡、245g/㎡
五标段
古铜色电化铝
0.128*1200m
0.07*1500m
六标段
细木板
1220mm*2440mm*12mm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周期:一、二、五、六标段两年;三、四标段一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9质保期:一年。
2.10合同期限:一、二、五、六标段两年;三、四标段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一、二、三、四、五标段: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或其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0年以来三个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不适用于六标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3.2.2一、二、三、四、五标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3年0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六标段: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3年0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上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③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2.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4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需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平台服务费4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详见其他网站公示);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详见其他网站公示)进行咨询。
4.6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和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详见其他网站公示)进行咨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公示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8.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东段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榆林北路36号1号楼15层
联系人:刘女士孟先生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电子邮件:(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投诉受理部门: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详见其他网站公示)
附件:承诺书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承诺书
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1、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在近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贵单位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
2、如本公司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承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投诉其相关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具有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质疑、投诉方式方法符合招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不随意进行质疑(投诉),不发生恶意纠缠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三年内不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组织的任何招标项目。
3、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或允许本次招标采购单位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对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
致: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此承诺:
一、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五、依法依规提出异议和投诉,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六、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七、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禁止或限制的其他行为;
八、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无条件配合提供证据、作证。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我单位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接受招标人警示约谈、降低考核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三年内不参与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和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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