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程项目(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程项目(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8-25 至 2023-09-01
撰写单位: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撰写人: 叶青
  
(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程项目(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程项目(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300-02859
项目名称: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程项目(鞍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85,000.00
最高限价(元):2,78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报告,并于2024年6月底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进行完善并通过专家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室(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 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 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 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 20 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 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 20.1 条。
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9 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
邮编:114000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55682
手机:13604227393
备注:8:30 至 16:30(工作日)收件。
6.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联系方式: 0412-5234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开路69号28层3号
联系方式: 13898008426
邮箱地址: 617588927@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账户名称: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3400200509006321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鹤
电  话: 1389800842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