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海盐县百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金额
1451.0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51.05万元
招标公司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姚明0573-8677684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13819062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2023年海盐县百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盐县百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嘉兴市农业农村局以嘉农发[2023]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海盐县百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1.新(拆、改)建灌溉泵站10座,衬砌渠道 9.446km,新建高效节水灌溉 2960 亩,埋设管道23.890km;2.改建机耕路6.344km;3.新建生态排渠318m,智慧农田工程1项等。总投资约1562.05万元。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2023年海盐县百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相应概算投资约1451.05万元。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
5.2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和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递交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B座15楼,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13819062906。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和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不再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百步镇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幢15楼
邮 编:314300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姚明 联 系 人:徐佳怡
电 话: 0573-86776840 电 话:0573-8605167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 子 信 箱:/
2023年5月23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 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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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盐县百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嘉兴市农业农村局以嘉农发[2023]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海盐县百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1.新(拆、改)建灌溉泵站10座,衬砌渠道 9.446km,新建高效节水灌溉 2960 亩,埋设管道23.890km;2.改建机耕路6.344km;3.新建生态排渠318m,智慧农田工程1项等。总投资约1562.05万元。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2023年海盐县百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相应概算投资约1451.05万元。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
5.2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和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递交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B座15楼,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13819062906。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和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不再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百步镇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幢15楼
邮 编:314300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姚明 联 系 人:徐佳怡
电 话: 0573-86776840 电 话:0573-8605167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 子 信 箱:/
2023年5月23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项目业绩(其中分包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 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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