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中医医院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专科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9.4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2023年7月20日-7月25日)
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玉溪市中医医院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专科耗材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请贵公司在2023年7月25日09:00分前,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 (异地可采用邮寄方式参与报价,邮寄地址见4.2),报价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胶装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项目内容
1.1采购项目:玉溪市中医医院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专科耗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XZQB20230725-031
1.3本项目的限价为:294500.00元
1.4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
1.5供应商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报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招标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报价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营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1.3 报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报价人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1.5报价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合法授权证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 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医院将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报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询价文件。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77-2079697;
4.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2号楼919采购管理科)。
玉溪市中医医院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玉溪市中医医院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专科耗材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请贵公司在2023年7月25日09:00分前,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并以报价文件的形式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 (异地可采用邮寄方式参与报价,邮寄地址见4.2),报价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胶装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项目内容
1.1采购项目:玉溪市中医医院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专科耗材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XZQB20230725-031
1.3本项目的限价为:294500.00元
1.4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
1.5供应商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报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招标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报价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营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1.3 报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报价人为生产厂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1.5报价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合法授权证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 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医院将在“玉溪市中医医院官网”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报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询价文件。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77-2079697;
4.2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2号楼919采购管理科)。
玉溪市中医医院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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