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金额
3.4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x-2023-0917
预算金额3.46万元
招标公司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联系人康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胜宇0871-653557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2023 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耕
地质量调查与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 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城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X-2023-0917
2.项目名称:2023 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调 查与评价。
3.磋商范围:2023 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调 查与评价面积为 6300 亩,最终提供的土壤检测报告必须由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 机构(CMA)出具并加盖公章。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
(1)资料收集整理:2023 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范 围矢量数据、建成内容、竣工数据等资料收集与标准化处理;
(2)调查点位布设与基础情况调查:根据所收集资料制作项目区耕地分布图,并根据 项目耕地面积大小、地貌类型等因素布设采样点位,2023 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 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面积为 6300 亩,按照 2000 亩一个点位,最少布设 5 个点位,每个 点采集两次土壤样品,分别为建成前与建成后,约采集 10 个土壤样品;根据布设采样点 位,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并调查点位的土类、亚类、土属、土种、成土母质、地貌类型、海拔、坡度、有效土层厚度、耕层厚度、耕层质地、耕作制度、林网化程度、灌溉能力、灌溉方式、水源类型、排水能力、田间道路通达度等信息;
(3)土壤样品检测:采集的项目区土壤样品开展送检、化验分析等工作,检测指标包 含:容重、pH、耕层土壤含盐量%、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共 8 项;3.2 项目区空间数据库建设:
(1)以项目区耕地质量点位调查数据经纬度信息为基础,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调查 点位空间分布图;
(2)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根据田块大小、土壤类型、利用方式等因素划分评价 单元,以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表及土壤样品检测数据为基础,为评价单元赋值,建立 项目区评价单元图;
3.3 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按照《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征求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评价技术指导 手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及《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国家标准,确定 弥勒市所属分区(华南区)评价指标体系,并对云南省红河州 2023 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 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划分耕地质量等级(10 级)。
3.4 成果编制:
编制《红河州 2023 年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
量调查与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含打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4.预算金额:3.46 万元;
5.最高限价:3.46 万元;
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方委托的工作任务完成为止;9.质量要求:产品及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0.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成立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 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 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注:2023 年新成立的不需提供。
4.投标人具有 CMA 资质的可自行出具检测报告,不具备的也可委托具有 CMA 资质的 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提供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反映查询时间,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 止时间任意一天的网站查询截图或打印件),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8.供应商应承诺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等资料的真实性负 责,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 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自行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每天 9:00 至 11:30,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3.方式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领取,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2)若法人授权代理人购买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 件、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方式二:18088366@qq.com 邮箱,备 注公司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21 楼);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好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 U 盘 储存)和纸质响应文件,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视为 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 心 B 座 21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联 系 人:康老师
联系方式:0873-612367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系方式:0871-65355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胜宇、赖俊春、董耀武、苏林
电 话:0871-6535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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