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603号-6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区域应急救援三中心装备和物资集中采购(包8)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区域应急救援三中心装备和物资集中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603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省区域应急救援三中心装备和物资集中采购项目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统招,由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分签政府采购合同。本包中标金额为1600000元,益阳市应急管理局付款1600000元。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易继军。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00000
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1月06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益阳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
1、按合同约定。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27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莫轶强
电话:89751159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罗利斌
委托代理人:易继军
电话:18873289060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十路与社塘路交界处星通汽车
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塘支行
帐号:8201040000004552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