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0)预留采购份额及要求: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40%及以上,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60%。),相关要求如下: ①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明确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②中型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明确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③小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④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⑤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吴峰 电 话:0731-88635415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31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字、张田、陈璐 电 话:0731-82237016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潇湘北路与北津城路交汇处易宝产发大厦2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