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汉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宿营车(发电车)设备间整修采购方式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宿营车(发电车)设备间整修(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WHYJD-2023023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宿营车(发电车)设备间整修项目,根据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经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集体决策采购事项审核审批程序,本项目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采购内容
武汉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宿营车(发电车)设备间整修(包件名称)。
本次采购的服务名称及服务需求详见采购方式公示附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供应商未处在国家铁路局投标限制期内。
3.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详见采购方式公示附表。 三、拟邀请的供应商
本次谈判拟邀请的供应商详见采购方式公示附表,不接受其他供应商报名申请。
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采购人提出。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以及本项目可能发布的相关澄清或修改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五、谈判文件获取
5.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8月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4.1款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本项目谈判文件不收取标书费。 六、谈判文件递交
6.1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09:00。递交的谈判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0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武汉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采购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横路折返段268号)当面递交给采购人。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开始。
7.2开标地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采购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横路折返段268号)。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八、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的,应在本项目报价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否则将按照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物资供应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8.2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8.3本项目如需提供物品样品,报价人应将样品密封包装,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密封包装上应加写“样品”字样,并在包装封面加盖密封章,同时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名称、包件号。成交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成交报价人请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采购人将自行处理。
8.4若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供应数量不一致,一切以具体供应时需求数量为准。报价人须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购买招标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上情况。
8.5各投标人应通过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横路折返段268号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采购办公室
电 话:(市电)027-51175517 (路电)051-75517
传 真:(市电)027-51175517 (路电)051-75517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横路折返段268号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纪委
电 话:(市电)027-51175460 (路电)051-75460
传 真:(市电)027-51175460 (路电)051-75460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横路折返段268号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采购办公室(物资供应科)
2023年7月28日
采购附表
序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需求 | 单位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拟邀请的供应商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宿营车(发电车)设备间整修 | 宿营车(发电车)设备间整修 | 1、服务内容: 5辆宿营车(发电车)设备间整修,符合厕所污水处理装置安装要求 2、技术标准与规范: 2.1《2020年工务宿营车改造技术方案》(武辆客函〔2021〕5号) 2.2《2021年工务宿营车改造技术方案》(武辆客函〔2021〕115号) 2.3《2022年工务宿营车改造技术方案》(武辆客函〔2022〕85号);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 台 | 5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1.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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