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县外医疗费用补偿委托商业承办机构经办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3日
一、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20]000083
二、合同名称: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县外医疗费用补偿委托商业承办机构经办服务项目
三、预算价:包一100万元 ,包二96万元。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邵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联系方式:18975968275
供应商(乙方):
包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公司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北路26号
联系方式:15869850606
包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邵支公司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83号
联系方式:18975933657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包一、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异地住院核查等服务,以及对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回访,包括委托当地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及入户回访调查;
包二、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异地住院核查等服务,以及对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回访,包括委托当地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及入户回访调查。
服务要求:补偿标准:参保人员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治疗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予以补偿(不包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主要标的数量:包一、负责大新镇、巨口铺镇、龙溪铺镇、小塘镇、新田铺镇、迎光乡、潭溪镇、坪上镇等8个乡镇和单位城乡居民医保县外医疗费用补偿委托商;
包二、负责酿溪镇、经开区、雀塘镇、陈家坊镇、潭府乡、太芝庙镇、严塘镇、白水洞服务区、寸石镇等9个乡镇和单位城乡居民医保县外医疗费用补偿委托商业乙方经办服务。
合同金额:包一、壹佰万圆整(¥1000000.00元),
包二、玖拾陆万圆整(¥96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一、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年度服务期限以自然年度为准,本轮服务期限为2020年至2022年,经办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采用“1+1+1”模式,上一期协议履行完后,经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期协议,2020年委托期限为中标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后每年自当年01月01日零时起至当年12月31日24时止。
二、服务对象:甲方委托事项所辖乡镇的城乡居民医保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的参保人员。甲方与乙方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平台共享。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合同签订日期: 2020年9月24日
七、合同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2日
附件: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zip采购合同.zip